隩草戊戌1654仲冬和韵 其十一

采薇往古事,敢曰继其踪。
散弃成吾逸,逢迎自昔慵。
屐枯邀雨润,诗瘦倩云烘。
即此寒山外,烟霞护碧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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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隩草戊戌1654仲冬和韵 其十一》,是清代文学家高珩在清朝顺治五年(1648年)所作七言律诗。该作品的作者是清代文学家高珩,字子远,号鹤洲、鹤道人,江南常熟人。他与陈维崧、朱彝尊、姜宸英合称“常熟四杰”,又与朱彝尊、查慎行并称“三大家”。

此诗为高珩晚年的作品,表达了诗人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全诗共八句,每句七个字,共六十六个字,用七绝形式写成,是七绝中少见的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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