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諲

俗姓吴,吴兴(今浙江湖州)人。 唐末禅僧。 19岁出家,22岁时至嵩山受戒。 后嗣沩山慧寂。 武宗会昌间被迫还俗。 宣宗大中初仍为僧,住吴兴西峰院。 自懿宗咸通六年(865)起,改住杭州径山院,世称径山和尚。 僖宗中和三年(883),赐紫袈裟。 昭宗景福二年(893),赐号法济大师。 卒谥归寂大师。 《祖堂集》卷一九、《景德传灯录》卷一一、《宋高僧传》卷一二均有传。 前二书录存洪諲诗偈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