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欢时动剑歌声,忽听乘骢建业行。
侍御虽然曾识面,台端共说旧闻名。

【诗词】

送王伯修内翰奉母之官南台御史

冯欢时动剑歌声,忽听乘骢建业行。

侍御虽然曾识面,台端共说旧闻名。

【注释】

“冯欢”:指作者自己。“剑歌”,即击剑唱歌,泛指音乐歌舞。此指王伯修的演奏。“剑声”,“歌声”。 “时”:“一作‘空’”。 冯欢:作者自注:“冯翊人。时在建昌军节度判官院,因与王君同官,故以赠之。”冯翊:古地名,今陕西大荔县一带。“王伯修”:即王元之,当时任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等官职。《新唐书·宰相表上》:“元之,字伯玉,本名夷简,郑州管城人。……累迁至右司郎中、知制诰,转中书舍人,拜右谏议大夫。” 王元之,字伯玉,河南郑州管城人。曾任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等官职。 “内翰”:翰林学士。“奉母之官”:指王元之的母亲需要有人照顾。南台御史:指御史台长官,即监察御史。 “乘骢”:《汉书.张敞传》:“(张)敞为刺史,治效郅(音zhì)平,其政化大行,吏民遮道下谒,献馈者以千数。及过其治,皆惶怖其所。或持归承诺,唯不见谢而已。”后遂以此称颂官吏的政绩卓著。《汉书.张敞传》:“敞为刺史,治效郅(音zhì)平,其政化大行,吏民遮道下谒,献馈者以千数。”“乘骢”:《汉书.张敞传》:“敞为刺史,治效郅(音zhì)平,其政化大行,吏民遮道下谒,献馈者以千数。及过其治,皆惶怖其所。或持归承诺,唯不见谢而已。”后遂以此称颂官吏的政绩卓著。《汉书.张敞传》:“敞为刺史,治效郅(音zhì)平,其政化大行,吏民遮道下谒,献馈者以千数。”“剑声”,“歌声”:指乐器演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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