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祐七年岁次庚申小春日,住持僧智恩、知贞、智信、文勤等立石;太平县石匠头目李世英、弟李世昌刊。
【译文】
元朝延祐七年,即公元1320年,春日小阳春,住持僧们和县中的石匠头目李世英、李世昌一起立下了此碑。
【注释】
大元晋宁路翼城县:位于今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金仙寺:佛教寺庙名。
住持弘辩兴教大师裕公和尚:住持,主持;弘辩,弘扬佛法;兴教,教化众生;裕公,佛号;和尚,对出家人的尊称。弘辩兴教大师裕公和尚是此诗中要歌颂的对象。
道行碑:指颂扬某人功德的碑文。
延祐七年岁次庚申:延祐七年,即公元1318年至1320年。庚申,天干地支纪年法中,庚属木,申属金,故称为庚申。
小春日:古代以立春至立夏前十五日为春季,因此立春后的第一个小阳春被称为小春日。
住持僧智恩、知贞、智信、文勤等:住在金仙寺并负责主持该寺事务的僧人。
太平县石匠头目李世英:太平县,位于今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西部;石匠,专门从事雕刻石材工作的工匠;头目,首领。李世英,太平县的石匠。
李世昌:太平县的石匠。
【赏析】
这首诗是一篇关于金仙寺住持弘辩兴教大师裕公和尚的功德碑铭。诗中详细记述了立碑的缘由、时间、地点以及参与立碑的人员。同时,诗人也表达了对弘辩兴教大师裕公和尚的敬仰之情,赞扬他弘扬佛法、教化众生、造福于民的高尚品德。
诗歌语言简洁明了,结构清晰有序。首先介绍立碑的原因和时间,接着说明立碑的地点和参与人员,最后表达对弘辩兴教大师裕公和尚的敬仰之情,赞美他的道行高深。整首诗歌体现了作者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深厚的文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