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违孝养,死去报劬劳。
杖几空山冷,庭闱宿草高。
从旁作玄冢,向下即兰皋。
壤树先儿辈,毋烦畚锸操。
【注释】
于两:指两位。两大人冢,指两位先人墓。生圹书:写在棺材上的字。予:我,代词。生圹:死者的墓地。示儿辈:给儿子们看。违孝养:不孝顺父母。报劬劳:报答父母的辛劳。杖几:拄拐杖。几:同“基”。冷:凄凉。庭闱:庭院。宿草:坟墓周围的野草。从旁作玄冢:在旁边建个黑色的坟茔。玄:黑色。下即兰皋:下面就是兰皋山。兰皋:地名,今河南禹县南有兰皋山。《左传·昭公四年》:“郑人使子产以郑伯之命,逆晋君而请平于王,曰:‘寡君不在,使群臣请于君。’对曰:‘晋、郑将平。”兰皋山:《水经注》引《春秋元命苞》:“舜葬苍梧之野……其北陵为兰皋。”《史记·五帝本纪》:“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有观泽,河出其中……”《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舜葬苍梧之野,象为之耕。”《括地志》:“苍梧在郁林郡。”
【赏析】
这首诗是诗人在为自己死后所建的坟前所写的墓志铭。诗中表达了诗人对父母的怀念之情,也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感慨。全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