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
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解析】
本题考查对诗歌内容及语言的赏析。
“典试陕西”中的“陕西”指陕西地区,即今陕西省。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礼部尚书、侍郎各一人,主持选官考试,称为“典贡”,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项。因此“典试”就是指主持科举考试。
第一句:“天道原来秉至公”。这是说上天公正不偏,公平无私。“秉”意为执掌、持守、主持。“至公”意为最公正无私。“秉至公”就是主持公道、公平正义的意思。
第二句:“受天明命列人中。”这是说人们接受上天赋予的使命和职责,成为社会的一员。“受天明命”意为接受上天赋予的使命和职责,成为社会的一员。“列人中”意为成为社会的人,即成为社会的一员。这一句的意思是说,人们应该接受上天赋予的使命和职责,成为社会的一员,共同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句:“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这是说如果选拔人才不遵循天理,那么即使法律宽容也不宽容。“抡才”意为选拔人才。“若”表示假设的意思。“王法”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容”有容忍、宽容的意思。“天不容”意为上天也不会宽容。这一句的意思是说,选拔人才应该遵循天理,即要符合自然和宇宙的规律;而如果选拔人才不遵循天理,那么就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因为即使法律宽容也不能违背天理。
【答案】
译文:
上天公正无私,主持公道,选拔人才时也遵循这样的原则。
如果选拔人才时不遵循这样的原则,那么即使法律宽容也不能被接受。
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于选拔人才的看法。他认为选拔人才应该遵循天理,即要符合自然和宇宙的规律;而如果选拔人才不遵循天理,那么就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因为即使法律宽容也不能违背天理。这种观点体现了诗人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于法治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