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寇兵谁罪,佗城复丧军。
绝怜儿女子,纵杀虎狼群。
阴阳翻莫辨,水火益为殷。
后出满囹圄,歌谣曾见闻。

【注释】

广:指张广。再陷:指张广第二次被俘。藉寇兵:藉:借;寇:敌人;兵:兵刃,指士兵。谁罪:问谁是罪过。佗城:别的城市。丧军:军队丧失,这里是指张广的军队被敌人俘获。绝怜儿女子:极爱男女老幼。纵杀虎狼群:纵:放任,任其发展;杀:杀死、消灭;虎狼群:喻指凶残的敌人。阴阳翻莫辨:谓天地颠倒,善恶不明。水火益为殷:比喻灾难日益严重。后出满囹圄:意谓在牢狱中关满了人。歌谣曾见闻:指百姓的议论和歌唱。

【赏析】

此诗作于天宝十四年(755),诗人被安禄山所俘,押送到长安后,又遭囚禁,于是写下了这首诗。

“广再陷”,言诗人第二次被俘,“再”是第二次的意思。“藉寇兵谁罪?”这是诗人自问的话,意思是:是谁该负这次战争的责任?这里,诗人以反诘的语气,表明自己并不想追究责任,但事实是残酷的,他无法推卸。

“佗城复丧军。”这两句是说,其他城池又一次被敌人占领了。“佗”,通“他”,其它。“丧”字是失去的意思。“复”是再度的意思。“丧军”,即失守、丧失军队。

“绝怜儿女子”,是说可怜天下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纵杀虎狼群”,是说即使将凶残的敌人全部杀死。“纵”在这里是放任的意思。

下面两句,是写当时战乱所造成的恶果:

“阴阳翻莫辨”,是说天地颠倒,善恶不分,形容战乱造成的混乱局面。“水火益为殷”,是说水灾和火灾更加严重了。“水火”都是自然灾害,这里用来比喻战乱所造成的灾难。“益为殷”,是说更加严重。

最后两句是说诗人被囚在狱中,但百姓的议论和歌唱还时常听见。诗人用反问的语气,表达对统治集团的不满和愤怒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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