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本属颍川,吾以颍川沼。
但愿凤凰来,不愿黄金赐。

【注释】

太室山:位于河南省登封市,是中岳嵩山的主峰。

凤凰:指凤凰山。

地本属颍川:指太室山原本属于颖川郡(今河南省登封市)的辖区。

吾以颍川沼:我愿成为颍川郡的一块肥沃的盆地。

但愿凤来:只盼望凤凰山上飞来一只凤凰。

愿:希望。

黄金赐:用黄金赏赐。

【赏析】

此诗为《太室二十四峰》组诗之十一,表达了作者渴望得到朝廷重用的迫切心情。全诗如下:

太室山,又名中岳山,坐落在河南登封市北,东接颍川郡(即颍水流域地区)。它主峰高耸,巍峨壮观,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诗人在登临太室山时,面对壮丽的景色,不禁心潮澎湃,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首诗。

首句“太室二十四峰”点出题旨,概括全篇。接着第二句“地本属颍川,吾以颍川沼”,“地本”,指土地本来归谁所有;“吾”,是我;“以”,因、由于;“颍川沼”,指的是颍川郡的肥沃盆地,这里比喻自己像一块肥美的土地,等待着凤凰来栖息。

第三句“但愿凤凰来,不愿黄金赐”。“但愿”,表示一种强烈的期望;“凤凰”,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也是美好事物的代称;“来”,到来;“不愿黄金赐”,表明诗人对朝廷赐予荣华富贵的鄙夷和不屑,他宁愿像凤凰一样来到这美好的天地之间,也不愿接受朝廷赐予的金银财宝。

这首诗通过描写诗人在登上太室山时所见到的美景和听到的传说,表达了他对朝廷重用的迫切期待。同时,诗中也流露出他对官场黑暗、权贵横行的不满和反感。整首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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