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有子,谁所耔。
妇无裈,谁所耻。
唯子之贸之,毋俾仪也。
圮贸布弗得,不及同死。

原草其二

“原草”,即指《诗经·国风·魏风》中的《葛生》篇,诗中描写了一位女子的哀怨。这首诗是《国风·魏风》中的第三首,原题为《硕鼠》。原诗如下:

硕鼠硕鼠!

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

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

无食我麦!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

乐国乐国!

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

无食我苗!

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

乐郊乐郊!

爰得我所。

原草其二

译文:

茂盛的野草生长着,是谁在施肥呢?

妇女没有裤子穿,这是谁的耻辱呢?

只有那卖野菜的人,才不想娶她为妻。

卖菜的人不卖给我布匹,我也不愿和他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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