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有子,谁所耔。
妇无裈,谁所耻。
唯子之贸之,毋俾仪也。
圮贸布弗得,不及同死。
原草其二
“原草”,即指《诗经·国风·魏风》中的《葛生》篇,诗中描写了一位女子的哀怨。这首诗是《国风·魏风》中的第三首,原题为《硕鼠》。原诗如下:
硕鼠硕鼠!
无食我黍!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乐土乐土!
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
无食我麦!
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
乐国乐国!
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
无食我苗!
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
乐郊乐郊!
爰得我所。
原草其二
译文:
茂盛的野草生长着,是谁在施肥呢?
妇女没有裤子穿,这是谁的耻辱呢?
只有那卖野菜的人,才不想娶她为妻。
卖菜的人不卖给我布匹,我也不愿和他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