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有子(名若):孔子的学生。
礼之用:礼的作用。
和为贵:和谐是最高的标准。
先王之道:古代圣明君主治国的方法。
小大由之:无论大事小事都依此而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知道要和,但不以礼来节制,也是不可取的。
【赏析】
本章有子强调“和”是最高的价值。他所说的“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调和,也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强调“礼乐制度”中的核心——中庸之道。这种“和”体现在政治、道德、行为举止等方面,要求人们做到恰到好处,不偏不倚。
“和为贵”,是说在各种社会矛盾中,应该通过调解或和解,达到和谐的状态,而不是采取对抗手段。这种和谐状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里的“和”是指和谐,即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方法来达到和谐的状态。如果只知道要“和”,却不去考虑如何实现“和”,那么这种“和”是不可取的。因为和谐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如果只注重表面的和谐,而不关心实际问题和利益关系的平衡,那么这种和谐是无法持久的。
这一章强调了“和”的重要性,以及实现“和”的方式和方法。它提醒我们,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时,应该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关系,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方法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把握“和”的内涵和实质,避免陷入片面追求表面现象的错误观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