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
庄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厉公突。雍氏有宠于宋。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突以求赂焉。祭仲许宋,与宋盟。以突归,立之。昭公忽闻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卫。己亥,突至郑,立,是为厉公。
厉公四年,祭仲专国政。厉公患之,阴使其婿雍纠欲杀祭仲。纠妻,祭仲女也,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母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杀雍纠,戮之于市。厉公无柰祭仲何,怒纠曰:“谋及妇人,死固宜哉!”夏,厉公出居边邑栎。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复入郑,即位。
诗句: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
译文:公元前701年(四十三年),郑庄公逝世。当初,祭仲深受庄公信任,庄公让他担任重要职务。庄公让祭仲为自己迎娶了邓国美女,生下了太子忽,所以祭仲立忽为君,这是昭公。
注释:祭仲(?-前700年),字仲,陈厉公之子。他深得郑武公的重用和信任,是周朝王室的后代。他在郑国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