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三月,行如雒阳。令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复终身勿事。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贾人毋得衣锦、绣、绮、E067、絺、B076、E47B,操兵,乘骑马。
秋八月,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
九月,行自雒阳至。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皆从。
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朝未央宫。置酒前殿,上奉玉卮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称万岁,大笑为乐。
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
十二月,行如雒阳。
贯高等谋逆发觉,逮捕高等,并捕赵王敖下狱。诏敢有随王,罪三族。郎中田叔、孟舒等十人自髡钳为王家奴,从王就狱。王实不知其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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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 "春三月,行如雒阳。令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复终身勿事。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贾人毋得衣锦、绣、绮、E067、絺、B076、E47B,操兵,乘骑马。", "译文": "春天三月份,皇帝前往洛阳。命令士兵和官兵从军到达平城以及防守城镇的人都可以恢复他们的一生,不再被征召。不是公乘以上的爵位的人不可以戴用刘姓的冠帽。商人不得穿锦绣、绣花、细绢、E067、细麻布、B076、E47B等衣服,不能携带兵器,不能乘坐马车。"}, "注释": "此句描述的是高帝时期的一些政策,包括士兵和官兵从军的待遇问题,以及商人的服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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