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旱,大雩,不得举火。

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

诏曰:“钩町侯毋波率其君长、人民击反者,斩首捕虏有功。其立毋波为钩町王。大鸿胪广明将率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

元凤元年春,长公主共养劳苦,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国除。后宫有遗腹子爰,相、内史不奏言,上闻而怜之,立爰为泗水王。相、内史皆下狱。

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孝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皆免刑击之。

诗句:
夏旱,大雩,不得举火。
译文:
夏季出现旱情,朝廷举行祈雨的祭典,但是因为干旱,不能点燃祭火。
注释:

  1. 夏旱:指的是夏季出现的旱灾现象。
  2. 大雩:古代的一种求雨仪式,通过举行祭祀活动向神灵祈求雨水。
  3. 不得举火:由于天旱,无法点燃祭火进行祭祀。
    赏析:
    此句反映了昭帝时期的自然灾害和朝廷应对措施,表达了面对自然灾害时的无奈和求助于神灵的迫切心情。同时,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在自然灾害面前的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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