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律历志,是《汉书》中记录古代历法的文献之一。张寿王在汉昭帝元凤三年上书皇帝,提出历法的问题,反映了他对古代历法的研究和关注。
张寿王指出,天地间的时间是上天安排的大事,而他所传下来的黄帝《调律历》,自汉朝建立以来就一直被使用。然而,他发现现在阴阳不调的现象可能是由于改用新的《太初历》造成的。这一观点引发了皇帝的关注,随后命令负责管理历法的使者鲜于妄人前往调查此事。
在调查过程中,张寿王对新历法表示不服,认为他的历法更为合适。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要求与其他历法专家共同进行验证,包括与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一起观测日月星辰的变化。他们通过观测日食、月食、晦朔弦望、节气等,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和计算。最终,他们决定将张寿王的历法定为第一。
尽管张寿王的历法被评为第一,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黄帝的历法更为正确。因此,他继续上书皇帝,要求重新审视并调整历法。然而,皇帝对此不予理会,甚至下令禁止追究此事。
张寿王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有人认为他过于自信,忽视了其他专家的意见。也有人认为他过于执着于自己的理念,不顾及皇帝的意愿。然而,无论如何,他的这一行为无疑推动了古代历法的发展和进步,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张寿王的历法问题不仅是关于历史事件的描述,更是一次关于知识、智慧和权力的较量。它展示了古代科学家对于自然规律的追求和探索精神,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政治背景对科学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