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成都侯商新为大司马卫将军辅政,素不善汤。商闻此语,白汤惑众,下狱治,按验诸所犯。汤前为骑都尉王莽上书言:“父早死,独不封,母明君共养皇太后,尤劳苦,宜封。”竟为新都侯。后皇太后同母弟苟参为水衡都尉,死,子伋为侍中,参妻欲为伋求封,汤受其金五十斤,许为求比上奏。弘农太守张匡坐臧百万以上,狡猾不道,有诏即讯,恐下狱,使人报汤。汤为讼罪,得逾冬月,许射钱二百万,皆此类也。事在赦前。后东莱郡黑龙冬出,人以问汤,汤曰:“是所谓玄门开。微行数出,出入不时,故龙以非时出也。”又言当复发徙,传相语者十余人。丞相御史奏:“汤惑众不道,妄称诈归异于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廷尉增寿议,以为:“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臣下承用失其中,故移狱廷尉,无比者先以闻,所以正刑罚,重人命也。明主哀悯百姓,下制书罢昌陵勿徙吏民,已申布。汤妄以意相谓且复发徙,虽颇惊动,所流行者少,百姓不为变,不可谓惑众。汤称诈,虚设不然之事,非所宜言,大不敬也。”制曰:“廷尉增寿当是。汤前有讨郅支单于功,其免汤为庶人,徙边。”又曰:“故将作大匠万年佞邪不忠,妄为巧诈,多赋敛,烦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于是汤与万年俱徙敦煌。久之,敦煌太守奏:“汤前亲诛郅支单于,威行外国,不宜近边塞。”诏徙安定。

《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是古代一部重要的历史典籍,记录了多位在西汉时期有突出贡献的官员和将领的生平事迹。下面将对该书中的诗句、译文及其相关注释进行分析:

  1. 诗句释义
  • 诗句:“时,成都侯商新为大司马卫将军辅政,素不善汤。”
  • 译文:当时,成都侯商新担任大司马卫将军辅佐朝政,一直与公孙弘不和。
  • 注释:成都侯商,即成都侯商,是汉武帝时期的一位著名将领。
  • 诗句:“商闻此语,白汤惑众,下狱治,按验诸所犯。”
  • 译文:商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控告公孙弘惑众,将他关进了监狱进行审讯,并检查了他所有的罪行。
  • 注释:白汤指的是公孙弘,因为这句话涉及到了公孙弘与成都侯商之间的矛盾。
  • 诗句:“汤前为骑都尉王莽上书言:‘父早死,独不封,母明君共养皇太后,尤劳苦,宜封。’竟为新都侯。”
  • 译文:公孙弘曾在王莽时期担任过骑都尉,他上书称自己的父亲早逝而未能得到封赏,母亲则由皇太后抚养,特别辛苦,应该被封。最终,他被任命为新都侯。
  • 注释:王莽时期是指西汉末年的一段时期,当时政权混乱。
  • 诗句:“后皇太后同母弟苟参为水衡都尉,死,子伋为侍中,参妻欲为伋求封,汤受其金五十斤,许为求比上奏。”
  • 译文:后来,皇太后的兄弟苟参担任水衡都尉,去世后,苟参的儿子苟伋成为了侍中。苟参的妻子想要为苟伋谋取封地,公孙弘收受了苟参妻子赠送的五十斤黄金,答应帮助她上奏。
  • 注释:苟参的妻子希望苟伋能够继承父亲的官职,因此贿赂公孙弘来获取利益。
  • 诗句:“汤为讼罪,得逾冬月,许射钱二百万,皆此类也。”
  • 译文:公孙弘为了辩护自己,拖延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获得了二百万元的赎金。
  • 注释:这里的“讼罪”指的是公孙弘为自己辩护。
  • 诗句:“事在赦前。”
  • 译文:这些事情发生在赦免之前。
  • 注释:这里指的是公孙弘的事情是在赦免之前发生的。
  • 诗句:“后东莱郡黑龙冬出,人以问汤,汤曰:‘是所谓玄门开。微行数出,出入不时,故龙以非时出也。’又言当复发徙,传相语者十余人。”
  • 译文:后来,有人询问公孙弘关于东莱郡的黑龙在冬天出山的事情,公孙弘回答说:“这是所谓的‘玄门开’。人们频繁出行,出入不是时候,所以这条龙是以非常规时间出现。”又说到了该地将会被发配迁徙,并有十几人在传播这些信息。
  • 注释:这里的“玄门开”是一种迷信说法,认为某些事物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改变常态。
  • 诗句:“丞相御史奏:‘汤惑众不道,妄称诈归异于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廷尉增寿议,以为:‘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臣下承用失其中,故移狱廷尉,无比者先以闻,所以正刑罚,重人命也。明主哀悯百姓,下制书罢昌陵勿徙吏民,已申布。汤妄以意相谓且复发徙,虽颇惊动,所流行者少,百姓不为变,不可谓惑众。汤称诈,虚设不然之事,非所宜言,大不敬也。’制曰:‘廷尉增寿当是。汤前有讨郅支单于功,其免汤为庶人,徙边。又曰:“故将作大匠万年佞邪不忠,妄为巧诈,多赋敛,烦繇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于是汤与万年俱徙敦煌。”
  • 译文:丞相御史弹劾公孙弘蛊惑民众、言行不端、妄称诈术、欺骗皇上等罪名。廷尉增寿认为:“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臣下承用失其中,故移狱廷尉。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所以先以闻,所以正刑罚,重人命也。明主哀悯百姓,下制书罢昌陵勿徙吏民,已经申布。公孙弘狂妄地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并说将要实施新的政策。虽然引起了一些骚动,但受影响的人很少。百姓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安。公孙弘称诈,虚设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这是不适当的言论。这是极大的不敬。朝廷下旨免除公孙弘的官爵并流放在边疆。”
  • 注释:这里的“不道无正法”是指法律不允许的行为。
  • 诗句:“久之,敦煌太守奏:‘汤前亲诛郅支单于,威行外国,不宜近边塞。’诏徙安定。”
  • 译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敦煌太守上奏说:“公孙弘在前曾亲自征讨郅支单于,威望远播外国,不应该接近边境。”于是皇帝下诏将公孙弘徙往安定。

这首诗不仅展示了公孙弘的政治生涯和个人品质,还反映了西汉时期政治环境的复杂性和皇权对个人命运的影响力。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局势,以及个人如何在动荡的历史进程中寻求生存和发展。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