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律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皆斩。济凶戾悖逆,干国乱纪,罪不容诛。辄□侍御史收济家属,付廷尉,结正其罪。“[一]太后诏曰:”夫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夫人有子不孝,尚告治之,此儿岂复成人主邪?吾妇人不达大义,以谓济不得便为大逆也。然大将军志意恳切,发言恻怆,故听如所奏。当班下远近,使知本末也。“[二]注[一]魏氏春秋曰:成济兄弟不即伏罪,袒而升屋,丑言悖慢;自下射之,乃殪。

注[二]世语曰: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得见司马宣王,宣王知焉。后擢为尚书郎,历青州刺史、镇东将军。甘露中入朝,当还,辞高贵乡公,留中尽日。文王遣人要令过。文王问苞:“何淹留也?”苞曰:“非常人也。”明日发至荥阳,数日而难作。

诗句:
科律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皆斩。济凶戾悖逆,干国乱纪,罪不容诛。辄□侍御史收济家属,付廷尉,结正其罪。

译文:
科律中规定,对大逆不道的罪行,其父母、妻子和兄弟姐妹都应当被斩首。成济凶恶乖戾,叛逆国家,败坏纲纪,罪不容诛。于是,侍御史逮捕了成济的家人,交给了廷尉,让他们依法定他的罪。

注释:

  • 科律:古代的法律条文,这里指的是汉朝的法律规定。
  • 科律大逆无道:指违反法律的行为,如大逆不道。
  • 父母妻子同产皆斩:指全家人都要被斩首,这是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
  • 济凶戾悖逆:指成济凶恶乖戾,悖逆国家。
  • 干国乱纪:指破坏国家的法纪。
  • 罪不容诛:形容罪行极大,不能判处死刑。
  • □侍御史:古代的一种官职名,负责监察官员的品行。
  • 收济家属:逮捕成济的家人,进行审讯。
  • 付廷尉:交给廷尉处理,廷尉是古代负责审理案件的官署。
  • 结正其罪:依法定罪。

赏析:
这首诗反映了古代对于犯罪行为的严厉处罚,体现了法治精神。诗中提到的大逆不道、干国乱纪等罪行,都是极为严重的罪行,需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而成济作为当时的皇帝曹髦的近卫军将领,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君臣之间的伦理关系,因此受到了极为严厉的惩处。这首诗通过描述事件的经过,展示了古代社会对于忠诚、正义和法律的重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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