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帝怒作色,罢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
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严惮,罔不肃然。六年秋,帝欲征吴,群臣大议,勋面谏曰:“王师屡征而未有所克者,盖以吴、蜀唇齿相依,凭阻山水,有难拔之势故也。往年龙舟飘荡,隔在南岸,圣躬蹈危,臣下破胆。此时宗庙几至倾履,为百世之戒。今又劳兵袭远,日费千金,中国虚耗,令黠虏玩威,臣窃以为不可。”帝益忿之,左迁勋为治书执法。
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太尉钟繇、司徒华歆、镇军大将军陈群、侍中辛毗、尚书卫臻、守廷尉高柔等并表“勋父信有功于太祖”,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后二旬,文帝亦崩,莫不为勋叹恨。
诗句: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一以宽良民之命,二以宥并罪之辜。
译文:现在真奴婢的祖先犯了罪,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仍然被施加了刑罚,一个是为了宽待善良的人民,另一个是宽恕罪犯的罪行。
关键词解释:
- 真奴婢:指奴隶或奴婢的身份。
- 黥面供官:古代的一种刑罚,在脸上刺字示众。
- 宽良民之命:宽待善良的人民。
- 宥并罪之辜:宽恕罪犯的罪行。
- 神明之意:上天的意志或神灵的意愿。
- 旱:自然灾害之一,通常指干旱。
- 急恒寒若:天气突然变得寒冷。
- 舒恒燠若:天气逐渐变得炎热。
赏析:
《三国志·魏书·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是陈寿所撰写的一部历史著作。该篇章通过叙述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展示了当时的政治状况和社会风气。其中,“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一以宽良民之命,二以宥并罪之辜。此何以负于神明之意,而当致旱?”这句话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不公现象的不满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同时,这也揭示了作者对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