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拆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
太祖从其议。历甘陵、沛、阳平太守,所在有绩。黄初中,人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会内官欲以事托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犹惮芝,不为通。芝为教与群下曰:“盖君能设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闻也。夫设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闻,吏之祸也。君劣于上,吏祸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
可不各勉之哉!“于是下吏莫不自励。门下循行尝疑门干盗簪,干辞不符,曹执为狱。
【诗句】
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拆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从之义,不亦可乎!”
【译文】
崔琰升任大理正。有一次,发现有人偷了官府的线装,放在厕所里。官吏怀疑是女工干的,就拘捕了他交给监狱。崔琰说:“刑罚的错误在于过于苛刻、严厉。现在我们先得到赃物,再审讯犯人,如果审讯的人过于严厉,犯人可能会被逼供,从而诬陷别人。这种诬陷的情节是不能用来推翻审判结果的,况且审讯时应该简便易行,这也是大人应该具备的品质。这样既能保证被告有罪,也是当今社会应有的治理方法。现在释放了嫌疑犯,用宽宏大量的态度来顺应他的心意,这样做不也是很好吗?”太祖听从了这一建议。
【赏析】
崔琰的这段话体现了他的公正无私和严于律己。他认为执法应该公正严明,不能因为个人情感或其他原因而有所偏颇。此外,崔琰还强调了司法程序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严谨的审讯过程,才能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他主张以宽容的态度对待犯罪嫌疑人,让他们能够感受到国家的公正和温暖。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诗句】
黄初中,人为河南尹,抑强扶弱,私请不行。会内官欲以事托芝,不敢发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犹惮芝,不为通。芝为教与群下曰:“盖君能设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闻也。夫设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闻,吏之祸也。君劣于上,吏祸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可不各勉之哉!“于是下吏莫不自励。
【译文】
黄初年间,崔琰担任河南尹,他抑制豪强,扶持弱小,私下请求不被接受。这时,宦官想将事情托付给崔琰,但他不敢开口。于是他让妻子的伯父董昭帮忙传达。董昭还是怕崔琰,没有替他传达。崔琰教育下属说:“你能够设立教化,但不能使官吏一定不犯法;官吏如果违法,就不能使国君一定听不到。设立教化而犯法的是国君自己;犯法而又能让人听到的则是官吏自身带来的危害。国君不如官吏那样能干,官吏又给国家带来了灾害。所以国家的政事处理不好。你们都应该努力啊!”因此下属们都更加努力工作。
【赏析】
崔琰的这段话再次展示了他作为司法官员的公正无私和严于律己。他认为作为一个司法官员,不仅要严格执行法律,还要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免给下属带来不良影响。崔琰还强调了领导者的责任和义务,认为领导者应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这样才能赢得下属的尊敬和信任。他的这番话对于当时的政治风气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