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四万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余七万七千八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三度半强。〕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留二十六日。顺,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余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五。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一日,日余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余四万九千四百三十,晨见东方。〔去日十七度半强。〕顺,疾,日行七分之五,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迟,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迟。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迟。日行十分之三,六十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顺,迟,四十二日行十二度。小疾,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七百七十九日,日余四万九千六百二十五,行星四百一十四,度余三万三千五百。除一周,定四十九度,度余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五。

宋书·卷十三·志第三·历下

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四万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余七万七千八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三度半强。〕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留二十六日。顺,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余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五。

译文:木星在初与太阳相会后,开始时隐藏于地影中,16天后从地平线升起,太阳的余光为40078.475。木星继续以2度的角度行进,并在第115天回到20度的位置。之后它又开始返回到地影中,经过66天再次出现在东方地平线上,此时太阳还剩余33度。随后,木星按照一定的规律前进或后退,直到最终结束。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一日,日余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余四万九千四百三十,晨见东方。〔去日十七度半强。〕顺,疾,日行七分之五,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迟,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迟。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迟。日行十分之三,六十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顺,迟,四十二日行十二度。小疾,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七百七十九日,日余四万九千六百二十五,行星四百一十四,度余三万三千五百。除一周,定四十九度,度余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五。

赏析:此诗记录了木星和火星在特定时间的运动状态和变化规律。通过观察它们与太阳的相互作用、角度和位置的变化,可以了解它们在天空中运行的轨迹和速度。这些信息对于天文学家进行天文学研究和预测未来的天体运动非常有帮助。此诗也反映了古代人们对天象的观测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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