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五礼,其五为嘉。嘉□□《春秋左氏传》曰“晋侯问襄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许诺。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贾、服说皆以为人君礼十二而冠也。《古尚书》说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武王以庚辰岁崩,周公以壬午岁出居东,以癸未岁反。《礼》周公冠成王,命史祝辞。辞,告也。是除丧冠也。周公居东未反,成王冠弁以开金滕之书,时十六矣。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也。按《礼》、《传》之文,则天子诸侯近十二,远十五,必冠矣。《周礼》虽有服冕之数,而无天子冠文。《仪礼》云“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王、郑皆以为夏末上下相乱,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礼,则明无天子冠礼之审也。大夫又无冠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周人年五十而有贤才,则试以大夫之事,犹行士礼也。故筮日筮宾,冠于阼以著代,醮于客位,三加弥尊,皆士礼耳。然汉氏以来,天子诸侯,颇采其议。《志》曰“仪从《冠礼》”是也。汉顺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礼。褒新礼今不存。《礼仪志》又云“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按此文始冠缁布,从古制也,冠于宗庙是也。魏天子冠一加,其说曰,士礼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诸侯,无加数之文者,将以践阼临民,尊极德备,岂得复与士同。此言非也。夫以圣人之才,犹三十而立,况十二之年,未及志学,便谓德成,无所劝勉,非理实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孙毓以为一加再加皆非也。《礼》词曰“令月吉日”,又“以岁之正,以月之令”。鲁襄公冠以冬,汉惠帝冠以三月,明无定月也。后汉以来,帝加元服,咸以正月。晋咸宁二年秋闰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则晋礼亦有非必岁首也。《礼》冠于庙,魏以来不复在庙。然晋武、惠冠太子,皆即庙见,斯亦拟在庙之仪也。晋穆帝、孝武将冠,先以币告庙,讫又庙见也。

《宋书·卷十四·志第四·礼一》是南北朝时期文学家沈约编撰的一部记录古代礼仪的专著。此书主要探讨了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从周朝开始,直至宋代,系统地记录了各个朝代的礼仪规定和历史背景。通过深入解析书中内容,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中国古代的礼制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从《春秋左氏传》中引用的“晋侯问襄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可以看出,古人对于时间观念的重视。这种观念不仅体现在历法的选择上,还体现在各种礼仪活动中的时间安排上。例如,冠礼作为人生的重要仪式,其举行时间往往需要根据天象和时令来选择,以确保仪式的吉祥和顺利。

贾服说和《古尚书》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冠礼的更多信息。据《古尚书》记载,武王崩后,成王十三岁。按照这个年龄推算,成王在十二岁时已经可以举行冠礼。而《周礼》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天子的具体年龄,但从周公为成王加冠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周朝时期天子冠礼的年龄设置也是十二。这一数据与《古尚书》中提到的成王年龄相吻合,进一步印证了周朝的冠礼规定。

《周礼》中的记载也显示,尽管存在不同的冠礼规定,但总体上来看,天子、诸侯、大夫的冠礼年龄相差不大,都是十二岁。这一点从《周礼》中“天子十五而生子”的描述中可以得到证实。这表明无论社会地位如何,人们都会在一定年纪时进行冠礼,以示成年和责任。

汉代以后,冠礼的规定出现了一些变化。《志》中提到,汉顺帝时期的冠礼采用了曹褒的新礼。曹褒新礼虽然保存至今,但其具体内容已无法查证。这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冠礼的规定可能会因应时代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通过对《宋书·卷十四·志第四·礼一》的深入阅读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古代冠礼的基本规定和发展历程。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古人对于礼仪的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的特点。同时,通过对不同时代的冠礼规定的比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社会的礼仪文化和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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