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五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十年十月,乃更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晋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礼。皇太子、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诗句: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

译文:泰始二年正月,皇帝下诏说:“有关部门之前建议郊祀仪式采用魏朝的礼仪。我担心更改会很麻烦,现在便定为永久制度。各种意见纷纷讨论,最终没有确定,不能按时祭祀神灵,配祀祖先。日夜祈祷,饮食不安定。因此决定郊祀。”

即泰始年号,是东晋武帝司马炎的第一个年号(265-274)。正月,指的是农历新年的第一天。诏,是古代帝王的命令文书。有司,指负责此事的官员们。前奏,指的是之前上奏的建议或计划。郊祀,指在郊外举行的祭祀活动。权用,意为暂时使用。魏礼,指的是魏朝的礼仪制度。朕不虑,表示皇帝对变更可能带来的困扰有所担忧但决定不改。改作之难,意指改变现有体制的困难和复杂性。永制,意味着永久不变的制度。众议纷互,指各方意见分歧且复杂。不果定,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得不,表示无奈和迫不得已。时供飨神祀,意为按时供奉神灵。配以祖考,表示祭祀的对象包括祖先。日夕叹企,形容人们忧虑不安的心情。贬食忘安,意为饮食都感到不适。宜为永制,即应该作为永久制度执行。群臣又议,指的是大臣再次提出建议。五帝,指的是传说中的五位天帝。名有五,实际一神,表示虽然名字有五个,其实只有一个神。明堂南郊,指明堂南边的郊祀地点。宣帝,指晋文帝司马昭(司马懿之子)。宗祀文皇帝于明堂,表示在明堂祭祀文皇帝(即司马昭)。配上帝,指与天帝一同祭祀。北郊,指北方的郊祀地点。改五精之号,意为改变五精的称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指在北郊去掉先帝(即司马昭)的配祀。帝悉从之,指晋武帝完全采纳了这些建议并实施。二月丁丑,指二月十五日。郊祀宣皇帝,即在南郊祭祀司马宣帝。宗祀文皇帝于明堂,即在明堂祭祀文皇帝司马昭。十一月,指十一月。有司又议奏,指有关官员再次提交建议。丘郊不异,即丘和圆丘的郊祀没有区别。宜并圆丘方泽于南北郊,指应该将圆丘和方泽合并到南北郊中进行祭祀。更修治坛兆,意为重新修建祭坛和土丘。二至之祀,指春分秋分的祭祀。合于二郊,指符合规定的祭祀制度。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庚寅冬至,指十二月二十五日冬至节。帝亲祠圆丘于南郊,指晋武帝亲自在南郊祭祀圆丘。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十年十月,指晋武帝太康十年的十月。乃更诏曰…… 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