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城阳国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盛。至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绝之。及秉大政,普加除剪,世之淫祀遂绝。至文帝黄初五年十一月,诏曰“先王制祀,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明帝青龙元年,又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而当幽明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故史荐而无愧词,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代信道不笃,僭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妖妄相扇,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二年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诏曰“不在祀典,除之”

{宋书·卷十七·志第七·礼四}

汉时城阳国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盛。至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绝之。及秉大政,普加除剪,世之淫祀遂绝。至文帝黄初五年十一月,诏曰“先王制祀,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

译文:

汉时,城阳国人因刘章有功于汉朝,为他建立了祠堂。在青州各郡中,人们相互效仿,尤其济南最为盛行。到了魏武帝担任济南太守时,这些祠堂都被拆除了。当曹丕掌权后,他下令彻底铲除这些不正当的祭祀活动。这样一来,世间流传的邪教祭祀就被禁止了。到了晋文帝黄初五年(公元224年),他下诏书说:“根据先王的制度,祭祀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尊敬和感激之情。祭祀的主要对象是大到郊社、小到宗庙,以及天象、地象、五方五行等自然物,这些都是应当被纳入祭祀的对象。至于一些非正统的信仰和习俗,比如巫术和迷信等,都不应该在祭祀之列。然而,因为时代变迁,社会风气败坏,一些人开始崇尚巫术和迷信,甚至皇宫内部、窗户之间的任何地方都充满了祭祀活动。这实在是非常荒谬的。从今以后,如果有人胆敢设立不合乎礼仪的祭祀活动或巫祝的话语,都要依法予以处理。这些行为都要被记入法令之中。”

注释:

  • 汉时城阳国: 这是刘章的封国,位于今天的山东省济南市地区。
  • 青州诸郡: 指中国山东地区的各个郡县。
  • 曹操(魏武帝): 曹丕的父亲,三国时期的魏国开国皇帝。
  • 东汉末年: 指的是中国历史上东汉政权灭亡之后的一个时期。
  • 晋文帝黄初五年: 指的是晋朝的建立者司马懿的儿子司马炎在位期间的一个年份,黄初五年(公元224年)。
  • 先王制祀: 古时候的帝王制定祭祀礼仪。
  • 郊社: 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地方,即现在的社稷坛。
  • 宗庙: 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
  • 三辰五行: 指天上的日月星辰和自然界的五行金木水火土,这里用来比喻自然界的各种现象或元素。
  • 妖妄相扇: 妖魔鬼怪互相煽动。
  • 泰始元年十二月: 晋武帝司马炎登基后的一年,即公元265年12月。
  • 圣帝明王: 英明的君主。
  • 五岳: 中国五大名山之一。
  • 修五岳、四渎: 修建和维护五大名山和四大河流。
  • 报阴阳之功: 回报阴阳之间的和谐与平衡。
  • 幽冥之道: 阴间的道路。
  • 魏朝疾之: 魏朝(即魏国)对于这种行为感到厌恶。
  • 功著于人: 功绩显著地留在了人间。
  • 左道论: 指违反正道的学说或行为。
  • 夏侯玄(205-214): 字太初,沛国谯人(今安徽省亳州市),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学者,曾任尚书郎、散骑常侍、御史大夫等职。
  • 夏侯湛(?-238): 字彦达,东海郯人(今山东省郯城县东关镇),西晋文学家、史学家,官至尚书郎、散骑常侍等。

赏析:

这段历史记载反映了中国古代对宗教祭祀活动的严格控制和管理。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指令和行动,展示了封建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规范民众思想和行为的决心与智慧。特别是魏、晋两代的统治者们,他们通过法律手段打击那些不合礼法的祭祀活动,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这种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但同时也保证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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