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帝孝建二年正月庚戌,白兔见淮南,太守申坦以闻。孝建三年闰三月乙丑,白兔见平原,获以献。孝武大明元年六月庚子,白兔见即墨,获以献。大明六年八月辛未,白兔见北海,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大明六年六月乙丑,白兔见,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
斗殒精,王者孝行溢则见。〔阙〕。赤乌,周武王时衔谷至,兵不血刃而殷服。汉章帝元和中,赤乌见郡国。
吴孙权赤乌元年,有赤乌集于殿前。吴孙休永安三年三月,西陵言赤乌见。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赤乌见暨阳。宋武帝永初二年二月,赤乌六见北海都昌。
孝武帝大明五年六月戊子,赤乌见蜀郡,益州刺史刘思考以献。白燕者,师旷时,衔丹书来至。汉章帝元和中,白燕见郡国。晋惠帝元康元年七月,白燕二见酒泉郤福,太守索靖以闻。
《宋书》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历史文献,由南朝宋代的历史学家沈约编撰,主要记载了自东晋到刘宋时期的史实。在该书的卷二十九中,志第十九部分详细记录了符瑞下的内容,其中包括各种天象、异兽出现等自然现象及其与政治相关的事件。
诗的第一句“孝武帝孝建二年正月庚戌,白兔见淮南,太守申坦以闻”描述了公元435年春,白兔在淮南地区出现的奇异现象。据传,这是孝武帝时期的一种吉祥之兆,象征着王者的孝行得到了天地的响应。紧接着,第二句“孝建三年闰三月乙丑,白兔见平原,获以献”,讲述了孝建三年闰三月时,白兔又出现在平原,被太守捕获并献给朝廷。这两次白兔的出现,都被记录为吉祥之事。
第三句“孝武大明元年六月庚子,白兔见即墨,获以献”,提到了孝武大明元年六月,白兔再次现于即墨,同样被捕获献给了朝廷。第四句“大明六年八月辛未,白兔见北海,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则记录了大明六年八月,白兔再次出现在北海地区,被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捕获并献给朝廷。第五句“大明六年六月乙丑,白兔见,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则是大明六年六月,白兔再次出现,又被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捕获并献给朝廷的情形。
最后两句“斗殒精,王者孝行溢则见”和“赤乌,周武王时衔谷至,兵不血刃而殷服”则引用了古代传说中的天文现象和战争胜利的象征,暗示了统治者的仁政会得到上天的支持,带来国运昌盛。
《宋书·卷二十九·志第十九·符瑞下》中的这四句诗不仅记录了自然界中的奇异现象,更通过这些现象寓意着国家的吉祥、统治者的孝行以及国家的军事胜利。这种将自然现象与政治事件联系起来的方式,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学中对天文、历史与道德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