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州郡一》是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记载了自夷狄乱华以来中国各州的地理变迁和行政建制的演变。本文将对这首诗逐句进行解读,并给出必要的注释与赏析:
诗歌原文: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诗句释义:
- “自夷狄乱华”:从匈奴等外族人入侵中原开始,中国陷入战乱之中。
- “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指在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后,这些地区被纳入北魏版图,成为其一部分。
- “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指汉族人民被迫南迁,在新的地方建立官府和军队。
- “江左又分荆为湘”:南朝时期的东晋时期,长江以南的地区被称为荆,后来被分为荆州和湘州。
- “分雍”、“分楚为郢”、“分楚为司”:分别指将雍州改为郢州、荆州改为荆州(后改名为荆州)、楚国分为司州。
- “分广为越”:将广州划分为越州。
- “分青为冀”:将青州分为冀州。
- “分梁为南北秦”:将梁州分为南北秦州,即南北朝时期的秦、陇等地区。
- “索虏南侵”:指北魏南下侵略。
- “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指在北魏进攻下,这些地区的城池都未能守住。
- “自淮以北,化成虏庭”:指淮河以北地区被北魏统治。
- “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在钟离设置徐州,淮阴成为北兖州。
- “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指青州和冀州分别治所设在赣榆县,赣榆是今天的江苏省邳州市。
- 译文与注释:
- 这首诗记录了自夷狄乱华以来中国各州的地理变迁和行政建制的演变,以及南朝时期的分裂和政权更迭。它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展示了当时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状况。
- 诗句中的地名如冀州、荆州、扬州、豫州、荆、青州、兖州、徐州、豫州、幽州、梁州等,都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行政区划名称。通过对这些地名的分析,可以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特点。
- 诗句中的官职如司州刺史、刺史等,也是古代中国的重要职官。通过对这些官职的介绍,可以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
- 赏析与思考:
- 这首诗不仅是对古代历史的一种记录,也是对当时社会状况的一种反映。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地理、政治和文化。
- 诗中涉及到的历史事件如北魏南下侵略、南朝政权更迭等,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学习,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历史的发展和演变。
- 诗中的地名如冀州、荆州、扬州、豫州等,是古代中国的重要地域划分。通过对这些地名的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中国的地理分布和文化特点。
《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州郡一》是一本记录古代中国历史和地理的重要著作,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不仅可以了解到古代的历史事件和政权更迭,还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地理和文化。同时,通过对这首诗的分析和研究,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古代中国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