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东宫始建,领中庶子,又寻加侍中。弘微志在素官,畏忌权宠,固让不拜,乃听解中庶子。每有献替及论时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上以弘微能营膳羞,尝就求食。弘微与亲故经营,既进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酧之,时人比汉世孔光。八年秋,有疾,解右卫,领太子右卫率,还家。议欲解弘微侍中,以率加吏部尚书,固陈疾笃,得免。
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性不堪其非,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亲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病遂甚。十年,卒,时年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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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五十八 · 列传第十八 · 王惠 谢弘微 王球
六年(410年),东宫(皇太子居所)建立时,王惠被任命为中庶子,不久又加授侍中。王惠志向清白,但因畏惧权宠,坚辞不就,遂被允许解职。他在处理事务时总是谨慎小心,从不轻易发言或发表意见。皇帝曾想请王惠进食,王惠与亲朋好友商议后,只用手书写草稿烧毁,别人都不知道他具体说了些什么。皇帝认为王惠能负责膳食的安排,曾经去他家求食,王惠与亲朋商量后将食物献给了皇帝,但他没有回答皇帝的问题。人们因此将他比作汉代的孔光。
八年(413年),王惠患病,被解除右卫将军之职,改任太子右卫率。他回家后,有人提议解除王惠的侍中职位,因为他认为王惠应负责管理吏部尚书事宜。然而,皇帝坚持要王惠退休,并表示歉意。尽管面临健康问题,王惠仍然坚守职责,为皇室提供支持。
九年(415年),东乡君去世。她拥有钜万资财、十余处园林住宅以及会稽、吴兴、琅琊等地的产业和数百名奴仆。太傅、司空王琰时的事业,其家族财富也颇为丰厚。公私都认为家中的财富应该归二女所有,田宅及僮仆也应归于王惠。王惠却一概不取,仅用自己的私人收入来安葬亡故的亲人。混的女儿殷睿爱好樗蒱游戏,听到王惠不贪图财物,便擅自夺去他的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偿还赌债,家中的人也被王惠的谦逊所感化,不再争夺。王惠的舅子领军将军刘湛性格难以相处,对王惠说:“天下的事情应该有公正的判断。你既然不处理这件事,如何能够治理好你的职位?”王惠微笑着不回应。有人批评道:“谢氏累世积累了财产,现在东乡君一次赌债就将它们全数拿走,这样的处理方式非常不公平。你的亲属都听从了你的建议,难道不可以引导其他人效仿吗?现在分给多数人而留给少数人财物,不至于缺乏,你死后也不会被人提及。”王惠回答道:“亲戚之间争夺钱财是极为鄙陋的事情。如今家中的人尚且能够默默无言,我怎能引导他们互相争斗。现在如果大家均分财物,就不会有匮乏的情况出现,我死后也不会再被提及。”东乡君的葬礼结束后,混的墓地开启,王惠拖着病体前去参加葬礼,后来他的病情加重。
十年(417年),王惠逝世,享年四十二岁。朝廷追赠谥号为文简公,并为他在东陵山旁建造了坟墓。
【赏析】:王惠一生清廉节俭,不贪图富贵,面对权势不屈服,坚持原则。他的行为得到了当时人们的尊重和赞誉。他对待家庭的态度更是体现了他对亲情的重视和维护,即使面对金钱的诱惑也不改变初衷,保持了高尚的道德标准。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时,他依然能够坚守自己的信仰和原则,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