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惠开府录事参军到希微负蜀人债将百万,为责主所制,未得俱还。惠开与希微共事不厚,以为随其同上,不能携接得还,意耻之。厩中凡有马六十匹,悉以乞希微偿责,其意趣不常皆如是。先刘瑀为益州,张悦代之,瑀去任,凡所携将佐有不乐反者,必逼制将还。语人曰“随我上,岂可为张悦作西门客邪”惠开自蜀还,资财二千余万,悉散施道路,一无所留。
五年,又除桂阳王休范征北长史、南东海太守。其年,会稽太守蔡兴宗之郡,而惠开自京口请假还都,相逢于曲阿。惠开先与兴宗名位略同,又经情款,自以负衅摧屈,虑兴宗不能诣己,戒勒部下“蔡会稽部伍若借问,慎不得答”惠开素严,自下莫敢违犯。兴宗见惠开舟力甚盛,不知为谁,遣人历舫讯,惠开有舫十余,事力二三百人,皆低头直去,无一人答者。
诗句释义:
- 惠开府录事参军到希微 - “到希微”指的是一个人名,与”惠开”是朋友关系,且”负蜀人债将百万”表示他欠下了大量债务;
- 为责主所制,未得俱还 - “责主”可能指的是负责追讨的人或组织,”为责主所制”意味着受到责任或限制,导致两人不能一起返回;
- 与希微共事不厚,以为随其同上,不能携接得还,意耻之 - 这里提到与希微的关系并不融洽,认为对方和自己一起前往某地,却不能一同回去,因此感到耻辱;
- 厩中凡有马六十匹,悉以乞希微偿债 - “厩中”指家中的马厩,”凡有马六十匹”表示拥有的马匹数目,“悉以乞希微偿债”表示将所有的马匹都借给希微来偿还债务;
- 其意趣不常皆如是 - 这表明这种情形经常发生,没有特殊情况;
- 刘瑀为益州 - “刘瑀”可能是人名,“益州”是中国古时的行政区划名,代表一个地区;
- 张悦代之,瑀去任 - “张悦”可能是人名,“代之”意为接替某人的位置或职位,而“瑀去任”则表示刘瑀离开了他的职位;
- 必逼制将还 - “逼制”可能是指强迫或强制,”将还”指准备回来;
- 语人曰‘随我上,岂可为张悦作西门客邪’ - “语人曰”表示向别人讲述,”随我上”可能是指跟随自己上山或上船等行动,“作西门客”在这里可能是一种比喻,表达被当作工具或仆人的意思;
- 惠开自蜀还,资财二千余万,悉散施道路,一无所留 - “自蜀还”指从四川返回,”资财二千余万”表示拥有大量的财富,”悉散施道路,一无所留”表示将这些财富全部分发给需要的人群或用途。
译文:
宋书·卷八十七·列传第四十七·萧惠开殷琰
当初,惠开的府录事参军到希微因负债累累,被债权人所控制,无法同时回到故乡。惠开和到希微共事时并不亲近,认为他们一起去了京城就会成为彼此的累赘,不能一起回去,对此感到羞耻。他家中共有六十匹马,全部送给了到希微用来还债,每次出行都会这样。以前刘瑀担任益州刺史,张悦接替了他的位置,刘瑀离开职务时,他所携带的将领们中有不愿意反的,都被强迫要求必须返回。刘瑀对人说:“跟着我上山,难道可以为张悦做门客吗?”惠开从蜀地返回,带着两千多万的财物,全都散发在道路上,一分都不保留。
五年之后,朝廷又任命桂阳王休范为征北长史、南东海太守。这一年,会稽太守蔡兴宗到郡任职,而惠开从京口请假回京城,二人在曲阿相遇。惠开以前和蔡兴宗的地位差不多,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所以自己因为得罪过人而被打压,担心蔡兴宗不会来见他。他命令部下说:“如果遇到会稽的人询问我们,千万不要回答。”惠开平时严肃,部下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蔡兴宗看到惠开的船力很强大,不知道船上是什么人,于是派人登上船只询问。惠开有十余艘大船,船上有二三百人,他们都低头直接离去,没有人回答蔡兴宗的问题。
赏析:
这段描述展示了惠开在面对困难和困境时的不同态度和行为。尽管他和到希微的关系并不好,但当面临共同的敌人或者任务时,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自己的利益来保护他人。他对于蔡兴宗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迎和热情,这反映了他对友情的看重。然而,他在处理私人债务问题时显得十分吝啬和小心谨慎,这反映出他对金钱和个人利益的极端重视。总的来说,这段文字通过具体的情境和行为展现了惠开的性格特点和处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