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明时忽六年,生还新自海南边。
分甘伏死巉岩下,岂意犹还大将权。
老似廉颇徒喜饭,才非祖逖敢先鞭。
一封沥血输诚恳,深冀皇慈为恻然。
【注】荆湖:指湖南。
蒙恩除荆湖广南宣抚兼知潭州具奏辞免得罪明时忽六年生还新自海南边分甘伏死巉岩下岂意犹还大将权老似廉颇徒喜饭才非祖逖敢先鞭一封沥血输诚恳,深冀皇慈为恻然
赏析:
《感事》,作者生平不详,此诗作于宪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当时作者以检校礼部尚书、荆南节度使身份在岭南(今广东)任职,任满后上表请求解除职务回京。此诗就是他在辞去官职时的感怀之作。
首联“蒙恩除荆湖广南宣抚兼知潭州具奏辞免”,是说诗人因受皇帝恩宠而被任命为荆湖广南宣抚兼知潭州,但上朝时又上书请求辞去。
颔联“得罪明时忽六载生还新自海南边”,意思是说自己被贬谪到南方边疆的荒僻之地已经六年了,现在又从那里回来了。
颈联“分甘伏死巉岩下岂意犹还大将权”意思是说自己在艰苦的环境中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地生活着。哪里想到还能重掌兵权呢?
尾联“老似廉颇徒喜饭,才非祖逖敢先鞭”,是说自己虽然年纪渐长,但身体尚好,仍像廉颇那样喜欢吃粗粮;但才能却不如祖逖那样有胆识,不敢带头冲锋陷阵。
此诗表现了作者对朝廷的不满和对自己处境的无奈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