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馀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馀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馀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越州赵公救灾记

诗句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译文

熙宁八年夏季,江南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赵公出任越州刺史,在此之前百姓没有遭受饿肚子的痛苦,于是他写书信询问所属各县受灾情况,民众能够自给自足的有几乡,官府应发放粮食的人数有多少,可以租借给民众修建防洪设施的地方有几个,仓库里还有多少储备粮食,有钱的富户能募集多少粮食,僧侣道士剩余的粮食数量是多少,记录在册的有多少个家,他让这些官员分别回答这些问题,并谨慎地做好准备。

注释

  • 熙宁八年: 北宋神宗的第三个年号。

  • 大旱:严重的干旱。

  • 九月: 赵公任越州刺史的时间。

  • 资政殿大学士: 赵公的官职名。

  • 赵公: 赵抃(音bàn)的字,曾任宋朝宰相等职,是宋代一位著名的政治家。

  • 前民之未饥: 在此之前百姓没有遭受饥饿。

  • 为书: 写信的意思。

  • 问: 询问。

  • 所: 地方。

  • 几乡: 几个乡。

  • 能自食者: 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的人。

  • 当廪: 应当发给救济粮。

  • 僦: 租用。

  • 吏: 官吏。

  • 录: 登记。

  • 告: 告诉。

  • 忧: 担心。

  • 相蹂: 互相践踏。

  • 去其家者勿给: 不要给那些离家而去的人提供救济。

  • 计:计算。

  • 不足用: 不足以使用。

  • 寓:寄居。

  • 得五万二千馀石: 获得了五万多石。

  • 工:工人。

  • 粜:卖。

  • 僦:租借。

  • 平其价: 按市场价格出售。

  • 倍:两倍。

  • 取:索取。

  • 责:追讨。

  • 弃男女: 抛弃男女。

    赏析

    这首诗是赵抃任越州刺史期间所写的一篇救灾记。从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赵抃对于百姓的关心和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他通过详细询问各县受灾情况,了解民众的生活状况,然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救济他们。这些措施包括向官府申请粮食,鼓励富裕人家捐献食物,以及雇佣民工修建水利设施等。整首诗语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既反映了赵抃的执政风格,也体现了他深厚的人文关怀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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