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顾成庙。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贾谊谏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为利其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隐阱,孰多于此!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故不如收之。”贾山亦上书谏,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上不听。
资治通鉴·卷十四·汉纪六
作顾成庙。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
贾谊谏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为利其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隐阱,孰多于此!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故不如收之。”
贾山亦上书谏,以为:“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 上不听。
译文:
资治通鉴·卷十四·汉纪六
作顾成庙。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天,二月,地震。
当初,秦朝使用半两钱,高祖嫌它太重难以使用,就重新铸造了荚钱。因此物价腾踊上涨,大米的价格高达每石一万钱。夏天,四月,又制造出四铢钱,废除了盗铸钱的法律,允许人民自行铸造钱币。
贾谊进谏说:“法律使天下人都能自由地铸铜、锡为钱,谁敢掺杂铅、铁做其他精巧的东西呢?这种罪过应该用墨刑示众。但是实际上铸钱的情况并不是简单的掺杂,那么就无法避免获得厚利;如果掺杂的很微小,那么获得厚利的机会就会很大。这件事既有招来祸患的因素,也有产生奸诈行为的土壤。现在让小百姓掌握铸造钱币的权力,他们各自隐秘起来铸造钱币,想要禁止他们获得厚利和进行巧妙的欺诈行为,即使用墨刑处罚也是不能阻止的。以前,民众因为犯罪而被判刑的多达一县一百个,以及被官吏所怀疑并拷打的逃跑的也有很多。县里的法令用来引诱民众进入陷阱,哪里会比这个更多呢!还有人们使用的钱在各郡县都不同:有时是用轻钱,有时是用重钱。如果法律规定的钱的重量没有确立,官吏们急急忙忙去实行统一的货币制度吗?那样的话,一定会造成繁琐和苛刻,人力无法承担;如果放松一些不去执行呢?市场上就会出现不同的货币和混乱的钱文;如果不是用正确的方法来管理这些钱币,怎么能保证各地的货币制度统一呢?现在农业荒废不用了,而从事铸钱的人越来越多,放下农活去炼制铜铁。这样,奸巧牟取暴利的人就会越来越多,粮食产量就不会多了。善良的人害怕被奸诈的人所利用,希望民众陷入刑罚之中。一旦刑罚严厉到了不公正的地步,怎么能够忽视呢?国家知道这样的隐患一定会下令禁止铸钱,但如果没有正确的办法制止,那么所造成的危害肯定会非常大。如果禁止铸造钱币的话,钱币一定会变得很重;钱币变重了,获利就会更深,那些盗铸钱币就像云一样兴起,废弃市井之刑还不够用来禁止盗铸钱币。由于奸诈的行为层出不穷而不加以制止,法令制度就会崩溃,这就是导致铜币广泛流通的原因。铜币流通到全国之后,所带来的危害是极其广泛的,所以不如把铜收集起来。”
贾山也上书进谏,认为:“钱币是一种无用的物品,但却可以换取财富和地位。财富和地位都是君主手中的权柄。如果让百姓拥有这些权柄,就是君主与百姓共同掌握了权柄,这是不可以长久的存在的。”皇上不听他的建议。
赏析:
本段记载了汉文帝时期对铸造钱币制度的讨论和反对意见。首先,作者引用了历史事例来说明当时民间私自铸钱的现象十分普遍。接着指出,这种私自铸钱行为不仅造成了社会混乱和经济问题,而且威胁到了国家的法制制度。贾谊和贾山都对此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应当严格管制铸造钱币,防止奸商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来谋取私利。然而,汉文帝并没有接受他们的建议。这反映了当时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即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腐败和弊端。同时,也体现了古代社会中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和对于法制制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