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令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傌、弃市之法,然则堂不无陛虖!被戮辱者不泰迫虖!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虖!夫望夷之事,二世见当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习也。臣闻之: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礼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緤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贵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贵贵之化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故贵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熹;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故化成俗定,则为人臣者皆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伏义,故可以托不御之权,可以寄六尺之孤,此厉廉耻、行礼谊之所致也,主上何丧焉!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故曰可为长太息者此也。”
资治通鉴·卷十四·汉纪六
“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老鼠靠近器具,尚且害怕不投掷,担心伤了器具,何况是尊贵的臣子接近君主呢!廉洁和有气节的礼节是用来治理君子的,因此即使赏赐死刑也不会受到羞辱。所以黥、劓等处罚不及于大夫,因为这些罪行离君主比较远。礼法上不敢踩踏君上的坐骑,践踏其饲料的人会受到惩罚,这是为了给君主留下不敬的印象。如今从王侯三公这样的尊贵身份,都是天子所改变脸色并加以尊敬,古代天子所说的伯父、伯舅;然而现在却让与普通百姓一样遭受黥、劓、髡、刖、笞、罚、弃市等刑罚,这难道不是没有台阶了吗?被侮辱和羞辱的大臣不会太受压迫了;廉洁和自尊的风尚不能实行,大臣们岂不是握重权、大官而有奴隶一般无耻之心吗!望夷宫事件,二世看到该用严厉刑罚对待的,却因为投鼠而不忌讳使用器具的习惯。我听说:即使是鞋子很鲜亮也不用来垫枕,帽子虽然破旧但不用来代替鞋。曾经已经在尊贵地位的人,天子改换态度而给予尊重礼遇了,官吏和百姓都俯伏着来表示敬畏;现在有了过错,皇帝下令废黜他是可行的,贬退他是可行的,赐死他是可行的,甚至灭族也是可行的;如果像捆绑那样束缚他,或系在绳索上押送到司寇处,编入官籍中,司寇的小吏还用言语骂街然后打板子,大概不是让众人看见的。卑微的人习惯了尊贵人的一时荣耀,我也就可以这样行事了,这不是崇尚尊贵和尊重的教化吗。古时的大臣如果犯了不廉的罪而被罢免,不是说他不廉,而是说簠簋没有饰好;犯污秽淫乱、男女无别之罪,不是说淫乱,而是说帷幄未修;犯懦弱无能之罪,不是说他懦弱无能,而是说下属不称职。所以尊贵的大臣确定有他的罪名了,但还没有明确地斥责呼出他的名字,还在迁就为他掩饰。所以那些在重大谴责、重大耻辱之下的大臣听到谴责后,白戴帽头,穿细丝衣,端着水盆加剑,到请罪室中去请罪,皇帝不执缚捆绑引他走;中等罪行的人听到命令后就自行放松,皇帝不使人颈项扭曲加刑;有大罪的人听到命令后就面北再拜,跪着自己自杀。皇帝不使人揪拉压制而施刑。他们说:‘您大夫自有过错罢了,我们对待您是有礼的。’对待他有礼,所以群臣自我约束;用廉洁和自尊作为榜样,所以人们都爱惜自己的气节。皇帝树立廉洁、自尊、礼仪来对待他的臣子,不以气节回报皇帝,这样的人就不是人类了。所以风俗习惯形成之后,做臣子的都顾念行为而忘记利益,坚守气节而伏义,因此可以承担不被人驾驭的大权,可以托付孤儿。这就是厉行廉洁和自尊、讲究礼仪所造成的效果。君主有什么丧失呢?这种不做反而看别人做了的事,所以说可为之长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