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长星出于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庚午,公元前一七一年)

春,大旱。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辛未,公元前一七零年)

冬,上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有长星出于东方。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庚午,公元前一七一年)
春,大旱。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辛未,公元前一七零年)
冬,上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丧服往哭之,乃自杀。
臣光曰:李德裕以为:“汉文帝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秦康送晋文,兴如存之感;况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断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虽素称长者,文帝不为置贤师傅而用之典兵;骄而犯上,至于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尝称汉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杀薄昭,曰:“舅后之家,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害。”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

译文
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庚午,公元前一七一年) 春季,发生大旱。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辛未,公元前一七零年) 冬季,皇上驾临甘泉宫。将军薄昭杀死了汉朝的使者。皇帝不忍心对他进行惩罚,让公卿陪他一起喝酒。他想让人自己承担过错,薄昭却不肯;让大臣们穿着丧服去哭他,于是他自杀了。
臣司马光说:李德裕认为:“汉文帝诛杀薄昭,决断固然是明智的,但是从道义上讲却不妥当。秦始皇赠送晋文公厚礼,表现出对活着的人的关心;何况现在太后还在世,只有弟弟薄昭一个亲人了,如果果断地处理,没有疑虑,这不能安慰母亲的心情啊。”我认为法律是国家的公共工具,只有善于运用法律的人,对待亲人和朋友都公正无私,没有什么可以倚仗就敢于犯法。薄昭虽然是一贯被人们称赞为长者的一个人,文帝却不给他安排贤良师傅来担任他的官职并让他掌管军务;他骄横跋扈,甚至冒犯皇上,以至于杀掉了汉朝的使者,这不是有了依仗才这样做的吗?如果再因此赦免他,那么和成哀时期有什么不同呢!魏文帝曾称赞汉文帝的美政,但不采纳他杀掉薄昭的做法,他说:“舅舅的后代家庭,只能给予养育恩惠而不能给予权力上的便利,既然触犯了法律,又不能不加以伤害。”这是在讥讽文帝当初没有防备薄昭啊!这样看来想要安慰母亲的心意,是不是应该慎重地从一开始做起呢?

注释
〔共294页〕上一卷 下一卷 资治通鉴·卷十四 汉纪六
汉太宗孝文皇帝 前三年(甲子 公元前177年)
冬季,十月丁酉晦,出现日食现象。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庚午,公元前一七一年)
春季,发生大旱。
汉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辛未,公元前一七零年)
冬季,皇上驾临甘泉宫。将军薄昭杀死了汉朝的使者。皇帝不忍心对他进行惩罚,让公卿陪他一起喝酒。他想让人自己承担过错,薄昭却不肯;让大臣们穿着丧服去哭他,于是他自杀了。
资治通鉴第十四卷 汉纪六 太宗孝文皇帝中 前三年(甲子、前177) 冬季,十月丁酉晦,出现日食现象。
资治通鉴卷第十四 汉纪六 — 太宗孝文皇帝中前三年(甲子,前177) 初,南阳张释之为骑郎,十年不得调,欲免归。袁盎知其贤而荐之,为谒者仆射。 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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