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弗爱,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阴使人告太子谋杀汉中尉事,下廷尉治。

王患之,欲发,复问伍被曰:“公以为吴兴兵,是邪?非邪?”被曰:“非也。臣闻吴王悔之甚,愿王无为吴王之所悔。”王曰:“吴何知反!汉将一日过成皋者四十馀人,今我绝成皋之口,据三川之险,招山东之兵,举事如此,左吴、赵贤、朱骄如皆以为什事九成,公独以为有祸无福,何也?必如公言,不可徼幸邪?”被曰:“必不得已,被有愚计。当今诸侯无异心,百姓无怨气,可伪为丞相、御史请书,徙郡国豪桀高赀于朔方,益发甲卒,急其会日;又伪为诏狱书,逮诸侯太子、幸臣。如此,则民怨,诸侯惧,即使辩士随而说之,傥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虽然,吾不至若此。”

资治通鉴 · 卷十九 · 汉纪十一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弗爱,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阴使人告太子谋杀汉中尉事,下廷尉治。
【译文】:
汉景帝有个儿子名叫不害,排行最长,汉文帝不喜欢他,皇后和太子都不愿意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或兄长。不害有一个儿子叫建,才能高超,有骨气,常常怨恨皇太子,偷偷让人举报皇太子谋杀汉中尉的事情,被交由廷尉审理。
【注释】:

  • 资治通鉴:古代史书的一种,以编年体的形式记录历史事件。
  • 卷十九:这是《资治通鉴》的目录,表示这一卷是第十九卷的内容。
  • 汉纪十一:《资治通鉴》中对汉朝历史的记载,其中“纪”指的是年表,“十一”则是指第十一个年表。
  • 王:指汉景帝,汉武帝刘彻的父亲。
  • 孽子:非亲生的儿子。
  • 弗爱:不喜爱。
  • 王后:这里应该是指汉景帝的正室夫人窦氏。
  • 太子:这里应该是指汉景帝的嫡长子刘启。
  • 材高有气:才能出众,有骨气。
  • 常怨望:经常感到不满和失望。
  • 阴使人告:偷偷让人去报告。
  • 下廷尉治:将事情交给廷尉处理。
  • 王患之:汉景帝为此感到担忧。
  • 欲发:想要行动。
  • 问伍被曰:“公以为吴兴兵,是邪?”:询问伍被,他认为吴国会发起叛乱吗?
  • 被曰:“非也。臣闻吴王悔之甚,愿王无为吴王之所悔。”:伍被回答说:“不是的。我听说吴王后悔得厉害,希望陛下不要成为吴王所后悔的那样的人。”
  • “吴何知反!”:意思是:“吴王怎么会知道叛乱呢!”表示对吴王的怀疑。
  • 汉将一日过成皋者四十馀人:一天之内,有四十几名汉军将领经过成皋关。
  • 今我绝成皋之口,据三川之险:现在我断绝了成皋的关口,占据三川(指函谷关)的险要地形。
  • 招山东之兵:招募崤山以东的军队。
  • 举事如此:这样做就非常冒险。
  • 左吴、赵贤、朱骄如皆以为什事九成:赵国贤和朱骄如都认为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
  • 公独以为有祸无福,何也?必如公言,不可徼幸邪?”:伍被认为只有灾祸没有好处,为什么?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就不能侥幸成功啊!
  • “此可也。虽然,吾不至若此。”:伍被说这个办法可以试一试。虽然如此,但我不至于走到那种地步。
    【赏析】:
    这则史料出自《资治通鉴》。西汉时期的汉景帝刘启与他的王后陈氏、太子刘荣之间发生了一些纠纷。太子刘荣因受牵连而被杀,但汉景帝并未因此受到太大的影响。然而,太子的母亲窦皇后担心汉景帝因为此事而对自己的地位产生动摇,于是暗中派人去告诉皇太子谋害汉中尉的事情。汉景帝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决定亲自调查此事。伍被建议让汉景帝假装发布诏书,逮捕所有诸侯国的豪族子弟和富有资产的人到朔方,同时增加军队数量,并尽快召集诸侯国的军队前来京师;再伪造一道皇帝的诏令,逮捕那些诸侯王、皇太子以及宠幸的大臣们。这样一来,民间将会怨声载道,诸侯王会感到恐惧。伍被认为这样可以让汉景帝侥幸地得到一次胜利的机会。但汉景帝最终决定不去采取这种冒险的方法,而是继续维持目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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