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邛谷王任贵遣使上三年计,即授越巂太守。
秋,会稽大疫。
莎车王贤、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献。西域苦匈奴重敛,皆愿属汉,复置都护;上以中国新定,不许。
太中大夫梁统上疏曰:“臣窃见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自是以后,著为常准,故人轻犯法,吏易杀人。臣闻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正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正理以去乱为心;刑罚在衷,无取于轻。高帝受命,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馀皆率由旧章。至哀、平继体,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馀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谨表其尤害于体者,傅奏于左。愿陛下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奏曰:“大汉初兴,蠲除苛政,海内欢欣;及至其后,渐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馈,集以成赃,小事无妨于义,以为大戮。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为敝弥深。臣愚以为宜如旧制,不合翻移。”统复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严刑。《经》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自高祖至于孝宣,海内称治,至初元、建平而盗贼浸多,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事寝,不报。

资治通鉴 · 卷四十三 · 汉纪三十五

夏季,邛谷王任贵派遣使者上交了三年的计策,随后被授予越巂太守。
秋季,会稽地区发生了大瘟疫。
莎车王贤和鄯善王安都派遣使节前来进贡。西域地区因为匈奴的重税而苦不堪言,都想归属汉朝,请求恢复都护的设置;然而由于中国刚刚平定,皇帝没有同意。
太中大夫梁统上书说:“臣私下认为元帝初元五年,轻刑减轻死刑三十四次;哀帝建平元年,轻刑减轻死刑八十一次;其中四十二次是因为杀人而减刑一等。自那以后,成为常规,因此人们轻易犯法,官吏更容易杀人。臣听说立君之道,仁义为首,仁者爱人,义者正义。爱人是为了消除残害,正义是为了去除混乱;刑罚应当适中,不应当偏轻或偏重。高帝接受天命,制定法律,如果恰当得宜,文帝只废除增加肉刑、相互牵连的罪名,其它都依照旧制。到哀、平二帝继位,即位时间尚浅,听断事务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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