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校尉上党李憙劾奏故立进令刘友、前尚书山涛、中山王睦、尚书仆射武陔各占官稻田,请免涛、睦等官,陔已亡,请贬其谥。诏曰:“友侵剥百姓以谬惑朝士,其考竟以惩邪佞。涛等不贰其过,皆勿有所问。憙亢志在公,当官而行,可谓邦之司直矣。光武有云:‘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其申敕群寮,各慎所词,宽宥之恩,不可数遇也!”睦,宣帝之弟子也。
臣光曰:政之大本,在于刑赏,刑赏不明,政何以成!晋武帝赦山涛而褒李憙,其于刑、赏两失之。使憙所言为是,则涛不可赦;所言为非,则憙不足褒。褒之使言,言而不用,怨结于下,威玩于上,将安用之!且四臣同罪,刘友伏诛而涛等不问,避贵施贱,可谓政乎!创业之初,而政本不立,将以垂统后世,不亦难乎!
资治通鉴·晋纪一
晋朝政治与法律制度探讨
- 背景介绍
- 晋朝历史概述
- 李憙弹劾事件
- 司马光对政治看法
- 政治评价
- 晋武帝赦免山涛
- 李憙坚持正义行为
- 司马光批评政治失误
- 法律问题分析
- 刘友侵剥百姓案例
- 刑罚与奖赏平衡
- 法治精神重要性
- 社会影响评估
- 对朝廷威信的影响
- 对社会公平正义影响
- 对后世政治启示
- 结语与展望
- 晋朝政治反思
- 晋朝政治教训
- 对未来政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