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浚入鄴,士众暴掠,死者甚众。使乌桓羯硃追太弟颖,至朝歌,不及。浚还蓟,以鲜卑多掠人妇女,命:“有敢挟藏者斩!”于是沈于易水者八千人。
东嬴公腾乞师于拓跋猗以击刘渊,猗与弟猗卢合兵击渊于西河,破之,与腾盟于汾东而还。
刘渊闻太弟颖去鄴,叹曰:“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然吾与之有言矣,不可以不救。”将发兵击鲜卑、乌桓,刘宣等谏曰:“晋人奴隶御我,今其骨肉相残,是天弃彼而使我复呼韩邪之业也。鲜卑、乌桓,我之气类,可以为援,奈何击之!”渊曰:“善!大丈夫当为汉高、魏武,呼韩邪何足效哉!”宣等稽首曰:“非所及也!”
荆州兵擒斩张昌,同党皆夷三族。
李雄以范长生有名德,为蜀人所重,欲迎以为君而臣之,长生不可。诸将固请雄即尊位。冬,十月,雄即成都王位,大赦,改元曰建兴。除晋法,约法七章。以其叔父骧为太傅,兄始为太保,李离为太尉,李云为司徒,李璜为司空,李国为太宰,阎式为尚书令,杨褒为仆射。尊母罗氏为王太后,追尊父特为成都景王。雄以李国、李离有智谋,凡事必咨而后行,然国、离事雄弥谨。
诗句: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晋纪七 译文:王浚进入邺城,士兵掠夺百姓财物,导致很多人死亡。他命乌桓羯朱追击太弟司马颖,到朝歌时,已经来不及了。王浚回到蓟城,因为鲜卑多掠取百姓妇女,命令:“有敢挟藏的,斩!”因此被淹死在易水的人有八千人。
注释:资治通鉴:一部记录中国历史的重要编年体史书。 卷八十五:指《资治通鉴》中第八十五卷。 晋纪七:指的是晋朝的历史记载,其中第七卷。 王浚:西晋时期一位将领,后成为前燕国的建立者。 士众暴掠:指士兵掠夺民居和财物。 死者甚众:形容因掠夺而造成的死亡人数众多。 使乌桓羯朱追太弟颖:派遣乌桓人羯朱追击司马颖,即司马颖的弟弟。 至朝歌:到达朝歌这个地方。 不及:无法追上或到达。 鲜卑多掠人妇女:指鲜卑族经常劫掠汉族妇女作为战利品。 命:“有敢挟藏者斩”:命令如果有人携带藏匿妇女,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处以死刑。 沈于易水者八千人:指在易水上溺水而死的八千名士兵。 东嬴公腾乞师于拓跋猗以击刘渊,猗与弟猗卢合兵击渊于西河,破之,与腾盟于汾东而还。 刘渊闻太弟颖去邺,叹曰:“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然吾与之有言矣,不可以不救。”将发兵击鲜卑、乌桓,刘宣等谏曰:“晋人奴隶御我,今其骨肉相残,是天弃彼而使我复呼韩邪之业也。鲜卑、乌桓,我之气类,可以为援,奈何击之!”渊曰:“善!大丈夫当为汉高、魏武,呼韩邪何足效哉!”宣等稽首曰:“非所及也!” 荆州兵擒斩张昌,同党皆夷三族。 李雄以范长生有名德,为蜀人所重,欲迎以为君而臣之,长生不可。诸将固请雄即尊位。冬,十月,雄即成都王位,大赦,改元曰建兴。除晋法,约法七章。以其叔父骧为太傅,兄始为太保,李离为太尉,李云为司徒,李璜为司空,李国为太宰,阎式为尚书令,杨褒为仆射。尊母罗氏为王太后,追尊父特为成都景王。雄以李国、李离有智谋,凡事必咨而后行,然国、离事雄弥谨。
赏析:这首诗记录了西晋时期的一系列重要历史事件。诗的第一句“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晋纪七”表明这是对《资治通鉴》第八十五卷中的晋纪七篇的概述。第二句“王浚入邺”,描述了王浚率领大军攻陷邺城的事件。第三至五句则描绘了王浚在邺城的暴行,包括士兵的掠夺行为及其引发的社会动荡。第六句“东嬴公腾乞师于拓跋猗”,反映了拓跋猗应允援助东嬴公腾,共同对抗刘渊的决策过程。第七至十句描述了刘渊在得知太弟司马颖离开邺城后的反应以及他的军事行动。第十一至十四句讲述了荆州军队击败张昌及其同伙的故事。最后两句则是关于李雄即位称帝并实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任命亲信和废除部分旧法等。整体而言,这首诗展现了晋代时期的政治动荡和社会变迁,通过对事件的叙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人民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