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戌,刘裕称受帝密诏,以武陵王遵承制总百官行事,加侍中、大将军,因大赦,惟桓玄一族不宥。
刘敬宣、高雅之结青州大姓及鲜卑豪帅,谋杀南燕主备德,推司马休之为主。备德以刘轨为司空,甚宠信之。雅之欲邀轨同谋,敬宣曰:“刘公衰老,有安齐之志,不可告也。”雅之卒告之,轨不从。谋颇泄,敬宣等南走,南燕人收轨,杀之,追及雅之,又杀之。敬宣、休之至淮、泗间,闻桓玄败,遂来归,刘裕以敬宣为晋陵太守。
南燕主备德闻桓玄败,命北地王钟等将兵欲取江南,会备德有疾而止。
夏,四月,己丑,武陵王遵入居东宫,内外毕敬;迁除百官称制书,教称令书。以司马休之监荆、益、梁、宁、秦、雍六州诸军事、领荆州刺史。
庚寅,桓玄挟帝至江陵,桓石康纳之。玄更署置百官,以卞范之为尚书仆射。自以奔败之后,恐威令不行,乃更增峻刑罚,众益离怨。殷仲文谏,玄怒曰:“今以诸将失律,天文不利,故还都旧楚;而群小纷纷,妄兴异议!方当纠之以猛,未可施之以宽也。”荆、江诸郡闻玄播越,有上表奔问起居者,玄皆不受,更令所在贺迁新都。
诗句: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三·晋纪三十五
译文:刘裕声称受帝密诏,以武陵王遵承制总百官行事,加侍中、大将军。因大赦,只对桓玄一族不加以宽宥。
注释:资治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全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它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的后周世宗为止。
赏析:这首诗反映了刘裕在晋纪三十五时期的军事和政治策略。他通过称受帝密诏和加授官职的方式,展示了他的权威和影响力。同时,他也利用大赦的机会,对桓玄一族进行惩罚,显示了他的政治智慧。诗中的“刘公衰老,有安齐之志,不可告也”表达了他对桓玄的不满和担忧,以及他对未来的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