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晋谢混尚晋陵公主。混死,诏公主与谢氏绝婚;公主悉以混家事委混从子弘微。混仍世宰辅,僮仆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为之纪理生业,一钱尺帛有文簿。九年而高祖即位,公主降号东乡君,听还谢氏。入门,室宇仓廪,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亲旧见者为之流涕。是岁,东乡君卒,公私咸谓赀财宜归二女,田宅、僮役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葬东乡君。
混女夫殷睿好樗蒲,闻弘微不取财物,乃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或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视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乎!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也!”
资治通鉴 · 卷一百二十二 · 宋纪四
初,晋谢混尚晋陵公主。混死,诏公主与谢氏绝婚;公主悉以混家事委混从子弘微。混仍世宰辅,僮仆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为之纪理生业,一钱尺帛有文簿。九年而高祖即位,公主降号东乡君,听还谢氏。入门,室宇仓廪,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亲旧见者为之流涕。是岁,东乡君卒,公私咸谓赀财宜归二女,田宅、僮役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葬东乡君。
混女夫殷睿喜樗蒲,闻弘微不取财物,乃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或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视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乎!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也!”
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谢混的女儿们面对家族财富和婚姻问题时的冷静处理方式。谢混生前是一位杰出的官员,拥有大量的财产和地位。他的女儿们从小就被培养成为一个家庭中不可或缺的成员,她们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严格的约束和教导。在家族中,她们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矩和原则,不得随意挥霍和浪费。
当晋室灭亡时,谢混的女儿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她们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家庭和生活,还要承担起维护家族荣誉和声望的责任。在这个时候,她们表现出了极高的智慧和勇气。她们并没有因为家族的财产和地位而迷失自己,而是选择了坚守原则和底线。
她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成功地解决了家族的危机。她们不仅保持了家庭的稳定和繁荣,还为家族赢得了声誉和尊重。她们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赞誉和敬仰,成为了家族的楷模和榜样。
这首诗通过描绘谢混的女儿们的聪明才智、坚定信念和高尚品质,展示了她们在面对困境时的勇敢和果断。她们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一个道理: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坚持原则和底线,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赢得最终的胜利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