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之目不知书,家素富,产业累万金,童奴千计;再献钱千万,谷万斛。先有四宅,又有园舍在娄湖;庆之一夕携子孙及中表亲戚徙居娄湖,以四宅输官。庆之多蓄妓妾,优游无事,尽意欢娱,非朝贺不出门;车马率素,从者不过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丁丑,以浔阳王子房为南豫州刺史。
闰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谥曰献妃。
壬寅,更以历阳王子顼为临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为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刘秀之为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子鸾母殷淑仪,宠倾后宫,子鸾爱冠诸子,凡为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及为南徐州,割吴郡以属之。
初,巴陵王休若为北徐州刺史,以山阴令张岱为咨议参军,行府、州、国事。后临海王子顼为广州,豫章王子尚为扬州,晋安王子勋为南兗州,岱历为三府咨议、三王行事,与典签、主帅共事,事举而情不相失。或谓岱曰:“主王既幼,执事多门,而每能缉和公私,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为政端平,待物以礼,悔吝之事,无由而及;明暗短长,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鸾为南徐州,复以岱为别驾、行事。岱,永之弟也。
诗句: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九 宋纪十一
庆之目不知书,家素富,产业累万金,童奴千计;再献钱千万,谷万斛。先有四宅,又有园舍在娄湖;庆之一夕携子孙及中表亲戚徙居娄湖,以四宅输官。庆之多蓄妓妾,优游无事,尽意欢娱,非朝贺不出门;车马率素,从者不过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译文: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九·宋纪十一
南齐时期,萧庆出身贫寒却学识渊博,家资丰厚,拥有成百上千的奴隶和财产。他先后献出数千万财富和一万石谷物给官府,原来有四处住宅和花园房屋在娄湖,一次晚上带着子孙和同族亲戚迁移到娄湖,并把四处住宅上交给官府。萧庆家中养有很多姬妾,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经常外出游玩,不是参加朝廷庆典都不出门;他出行时马车简单朴素,随行的人不超过三人,遇到的人都不知道他是三公。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萧庆生活的描绘,展现了他的富有与奢侈,以及他对家人的溺爱和对个人享乐的追求,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层人物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同时,诗中的“车马率素”等描写,也展示了萧庆的简朴生活态度和淡泊名利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