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仁杰为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为之立生祠。后其子景晖为魏州司功参军,贪暴为人患,人遂毁其像焉。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为萧关道大总管,以备突厥。

甲寅,制复以正月为十一月,一月为正月,赦天下。

丁巳,纳言韦巨源罢,以文昌右丞韦安石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安石,津之孙也。时武三思、张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数面折之。尝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数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贾贱类,不应得预此会。”顾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直,劳勉之,同列皆叹服。

丁卯,太后幸新安;壬申,还宫。

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陇右诸监马万馀匹而去。

时屠禁尚未解,凤阁舍人全节崔融上言,以为:“割烹牺牲,弋猎禽兽,圣人著之典礼,不可废阙。又,江南食鱼,河西食肉,一日不可无;富者未革,贫者难堪,况贫贱之人,仰屠为生,日戮一人,终不能绝,但资恐喝,徒长奸欺。为政者苟顺月令,合礼经,自然物遂其生,人得其性矣。”戊午,复开屠禁,祠祭用牲牢如故。

诗句:久视元年(庚子,公元七零零年)玉铃秋,七月,献俘于含枢殿。

译文:久视元年(庚子)的秋季,在七月,向含枢殿献上俘虏。

注释:久视元年:这是武则天在位期间的一个年份。玉铃秋:指的是农历七月,这个时期常常与献俘仪式相关连。含枢殿:是武则天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献俘于含枢殿:指向含枢殿献上俘虏。

赏析:

此诗描绘了久视元年(公元700年)武则天称帝后的一个重要事件——向含枢殿献俘。献俘是一种古代军事礼仪,表示对敌人的屈服或者表示胜利。通过献俘,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此诗反映了武则天时期的军事战略和对外关系政策,以及她对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定的重视。

诗句二:资治通鉴 · 卷二百零七 · 唐纪二十三
初,仁杰为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为之立生祠。后其子景晖为魏州司功参军,贪暴为人患,人遂毁其像焉。
译文:当初,仁杰任魏州刺史时,实施了许多惠民政策,因此百姓为他建立了生祠,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后来他的儿子景晖担任魏州司功参军,因为贪污腐败而引起了人们的反感,所以人们开始拆毁了他的生祠。
注释:初:最初的时候。刺史:官名,古代的地方行政长官。惠政:指仁杰在任内实施的一些有益于人民的措施。生祠:一种祭祀场所,通常用来纪念某位官员的丰功伟绩。景晖:仁杰的儿子,当时担任魏州司功参军。贪暴:指的是景晖的行为过于贪婪和残暴,引起民众的不满。人为患:意味着景晖的行为已经对人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赏析:
此诗描述了仁杰在担任魏州刺史时所实施的一系列惠民政策,以及他儿子景晖因贪腐被民众痛恨并最终导致其雕像被摧毁的事件。这反映出仁杰作为一位杰出的官员,他的政治智慧和政绩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尊敬;同时,也展现了当时社会对于清廉政治的向往和追求。

诗句三:甲寅,制复以正月为十一月,一月为正月,赦天下。
译文:甲寅日,朝廷决定恢复将正月作为十一月,将一月作为正月,并在全国范围内赦免罪犯。
注释:甲寅日:这是历史上的一个特定日子,用于记录重要的历史事件或诏令。制:指皇帝的诏书。复:恢复。正月:古代历法中一年的第一个月,即现在的1月到2月之间。十一月:一年中的最后一个月,即现在的11月。一月:一年中的第几个月,即现在的1月至3月之间。
赏析:
此诗展示了唐代皇帝在处理政事时的果断和灵活。通过调整历法中的月份名称,皇帝能够更好地管理国家、应对各种情况。此举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秩序,还能够体现皇帝的智慧和对民生的关怀。这种改革措施在当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于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

诗句四:丁巳,纳言韦巨源罢,以文昌右丞韦安石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安石,津之孙也。
译文:丁巳日,纳言韦巨源被罢免官职,由文昌右丞韦安石接任鸾台侍郎、同平章事。韦安石是韦津的孙子。
注释:纳言:官名,唐代三省六部之一的门下省长官之一,主管朝政事务。罢免:指不再担任某个职位或工作。文昌右丞:官名,负责管理文教、选拔人才等事宜的官员。同平章事:官名,唐朝的一种高级官职,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和决策。
赏析:
此诗描述了唐代皇帝在人事任免方面的一次重大调整。韦巨源被罢免官职,韦安石得以接任新的职位。这一变化反映了朝廷内部的权力重组和人事调整。通过这样的调整,皇帝希望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诗句五:安石,津之孙也。时武三思、张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数面折之。尝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数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贾贱类,不应得预此会。”顾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直,劳勉之,同列皆叹服。
译文:韦安石是韦津的孙子。当时武三思、张易之兄弟掌权,但韦安石多次当面驳斥他们。有一次他在宫中陪太后宴饮,张易之邀请蜀地商人宋霸子等人参加赌博。韦安石跪奏说:“商人是卑贱的人,不应该参加这种聚会。”于是命令身边的人把宋霸子等人赶出去。在座的人都感到震惊;太后认为韦安石的言辞直率,对他表示感谢和鼓励,在场的其他官员都对他的正直行为表示赞叹。
注释:津之:指韦津,可能是指韦安石的父亲或是祖父辈的人物。武三思、张易之兄弟:指当时掌握大权的宦官及其党羽。商贾:泛指从事商业活动的人。贱类:指地位低下、不值得交往的人群。应得预此会:意思是应当被邀请参加这种聚会。商贾贱类:指出身低微的人。不得:不应当。预:参与。此会:指宴会或聚会。面折之:当面指责对方的错误或过失。数面折之:多次当面反驳。侍宴:陪同皇帝宴饮。禁中:皇宫内。蜀商宋霸子等同博之人:指的是来自蜀地的商人宋霸子等人,这些商人与韦安石一样都是商人出身,身份地位较低。博:指赌博游戏。跪奏:跪着向君主陈述意见。商贾贱类:指出身低微的人。不应得预:不应当被邀请到这种场合。顾左右逐出之:命令身边的人把宋霸子等人赶出去。失色:形容震惊的样子。太后:指武则天或唐高宗的女儿们,有时特指武则天本人。以言直:因为韦安石的话很有道理,很有根据。劳勉之:表示太后对韦安石的赞赏和鼓励。同列:指在场的其他官员。叹服:表示对韦安石的敬佩和佩服。

诗句六:太后新安;幸新安;还宫;壬申又如新安;还宫;癸酉又如新田;癸酉;还月;赐死;冬十月;又;赐死;十月;乙卯又无定河;还宫;冬十月;七月;仰天泣血;及诸臣见诛,若此者自相仍。
译文:太后亲自前往新安县视察,回到皇宫后又去了新安县;然后又返回宫中;癸酉日再次前往新县;返回后;又到了新田地;癸七日;然后返回京城;赐死了韦安石;冬季十月;又赐死了某人;十月;乙卯日;又有人去世;还宫;冬季十月;七月;仰天泣水;及诸臣见诛^5^] 唐纪二十三(起上章困敦七月尽旃蒙大荒落正月凡四年有奇)。
则天顺圣皇后·下久视元年(庚子,公元七零零年)玉钤秋,七月,献俘于含枢殿。太后以楷固为左玉钤卫大将军、燕国公,赐姓武氏。召公卿合宴,举觞属仁杰曰:“公之功。”
译文:武则天称帝后的久视元年(庚子,公元700年)秋天,在七月,向含枢殿献上俘获的敌人。太后将李楷固封为左玉钤卫大将军、燕国公,赐给他武氏姓。召集公卿共同进餐,举杯向李仁杰敬酒说:“您功劳很大。”
注释:久视元年:指武则天在位期间的某一年,具体年份需要根据历史资料确定。玉玺秋:指农历七月,这是一个传统的季节,常与献俘仪式相关连。含枢殿:是武则天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献俘于含枢殿:指向含枢殿献上俘获的敌人。太后:指武则天本人。李楷固:名字不详,可能是李仁杰的部下或者是其他有功之臣。左玉钤卫大将军、燕国公:这是李楷固被封的官职和爵位。燕国公:古代封建时代的一种荣誉称号。赐姓武氏:这是武则天为了表彰李楷奇的功绩而赐给他的姓氏。召公卿合宴:召集公卿共同进餐。举觞属仁杰曰:“公之功”:指举杯敬酒,称赞李仁杰的功绩。
赏析:
此诗描绘了武则天称帝后的一次重大军事行动——献俘仪式的场景。献俘仪式不仅是对敌人的胜利展示,也是对国家主权和尊严的体现。同时,这也体现了武则天政权对功臣的高度认可和奖赏。此外,诗中还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战争的看法和态度,以及人们对和平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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