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辛酉,监察御史周子谅弹牛仙客非才,引谶书为证。上怒,命左右扌暴于殿庭,绝而复苏;仍杖之朝堂,流瀼州,至蓝田而死。李林甫言:“子谅,张九龄所荐也。”甲子,贬九龄荆州长史。
杨洄又谮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云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锈潜构异谋,上召宰相谋之。李林甫对曰:“此陛下家事,非臣等所宜豫。”上意乃决。乙丑,使宦者宣制于宫中,废瑛、瑶、琚为庶人,流锈于瀼州。瑛、瑶、琚寻赐死城东驿,锈赐死于蓝田。瑶、琚皆好学,有才识,死不以罪,人皆惜之。丙寅,瑛舅家赵氏、妃家薛氏、瑶舅家皇甫氏,坐流贬者数十人,惟瑶妃家韦氏以妃贤得免。
五月,夷州刺史杨浚坐赃当死,上命杖之六十,流古州。左丞相裴耀卿上疏,以为:“决杖赎死,恩则甚优;解体受笞,事颇为辱,上可施之徒隶,不当及于士人。”上从之。
诗句:
资治通鉴 · 卷二百一十四 · 唐纪三十
译文:
夏,四月,辛酉日,监察御史周子谅指责牛仙客没有才能,引用谶书作为证据。唐玄宗大怒,命令左右将周子谅在殿庭上殴打,又将其复活后杖责于朝堂,最后流放至瀼州,最终死于蓝田。李林甫说:“周子谅是张九龄所推荐的。”甲子日,唐玄宗贬黜了张九龄为荆州长史。
杨洄进一步诬陷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说他与太子妃的哥哥驸马薛锈暗中策划阴谋,唐玄宗召见宰相商议此事。李林甫回答说:“这属于陛下家事,我们不应对其中。”唐玄宗的决定就此形成。乙丑日,唐玄宗派宦官宣布诏书于宫中,废黜了瑛、瑶、琚为庶人,流放了薛锈至瀼州。瑛、瑶、琚不久被赐死于城东驿,而薛锈则在蓝田被赐死。瑶和琚都好学有才识,死得不因罪过受罚,人们都对他们表示惋惜。丙寅日,瑛舅家赵氏、妃家薛氏、瑶舅家皇甫氏因坐流贬者数十人,只有瑶妃家韦氏因为贵妃贤良得以幸免。
赏析:
本诗描述了唐朝时期,玄宗皇帝对官员进行严厉的审查和惩罚的事件。通过对事件的叙述,展现了当时朝廷内部的权力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激烈程度。同时,诗中也反映了玄宗皇帝对待政事的严谨态度和果断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