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仙芝之东征也,监军边令诚数以事干之,仙芝多不从。令诚入奏事,具言仙芝、常清桡败之状,且云:“常清以贼摇众,而仙芝弃陕地数百里,又盗减军士粮赐。”上大怒,癸卯,遣令诚赍敕即军中斩仙芝及常清。初,常清既败,三遣使奉表陈贼形势,上皆不之见。常清乃自驰诣阙,至渭南,敕削其官爵,令还仙芝军,白衣自效。常清草遗表曰:“臣死之后,望陛下不轻此贼,无忘臣言!”时朝议皆以为禄山狂悖,不日授首,故常清云然。令诚至潼关,先引常清,宣敕示之;常清以表附令诚上之。常清既死,陈尸蘧蒢。仙芝还,至听事,令诚索陌刀手百馀人自随,乃谓仙芝曰:“大夫亦有恩命。”仙芝遽下,令诚宣敕。仙芝曰:“我遇敌而退,死则宜矣。今上戴天,下履地,谓我盗减粮赐则诬也。”时士卒在前,皆大呼称枉,其声振地;遂斩之,以将军李承光摄领其众。

诗句释义与译文:

  • 高仙芝之东征也,监军边令诚数以事干之,仙芝多不从。令诚入奏事,具言仙芝、常清桡败之状,且云:“常清以贼摇众,而仙芝弃陕地数百里,又盗减军士粮赐。”“

译文:在高仙芝东征的过程中,监军边令诚多次向玄宗进谗言,诬陷高仙芝和常清。边令诚上奏说他们两人战败的情况,并指责常清以叛军动摇军心,而高仙芝却放弃陕郡几百里地,还偷减士兵的粮食和赏赐。

赏析:
这首诗通过边令诚的诬告揭示了高仙芝和常清之间的矛盾以及他们在战争中的失误。边令诚在唐玄宗面前为高仙芝和常清辩护,但最终却被揭露出他们的罪行。这种对比突出了边令诚的奸诈和高仙芝、常清的正直。同时,这首诗也反映了战争对国家和人民的影响以及对将领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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