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夫有国家者,赏善而诛恶,故为善者劝,为恶者惩。彼为人下而杀逐其上,恶孰大焉!乃使之拥旄秉钺,师长一方,是赏之也。赏以劝恶,恶其何所不至乎!《书》云:“远乃猷。”《诗》云:“猷之未远,是用大谏。”孔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天下之政,而专事姑息,其忧患可胜校乎!由是为下者常眄眄焉伺其上,苟得间则攻而族之;为上者常惴惴焉畏其下,苟得间则掩而屠之;争务先发以逞其志,非有相保养为俱利久存之计也。如是而求天下之安,其可得乎!迹其厉阶,肇于此矣。
盖古者治军必本于礼,故晋文公城濮之战,见其师少长有礼,知其可用。今唐治军而不顾礼,使士卒得以陵偏裨,偏裨得以陵将帅,则将帅之陵天子,自然之势也。
由是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凡二百馀年。然后宋受命。太祖始制军法,使以阶级相承,小有违犯,咸伏斧质。是以上下有叙,令行禁止,四征不庭,无思不服,宇内乂安,兆民允殖,以迄于今,皆由治军以礼故也。岂非诒谋之远哉!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 唐纪三十六
且夫国家治理,赏善罚恶乃常理也。故有为善者获嘉奖,行恶者受惩罚,以激励良善,惩戒暴行。然若有人位居人下却欲诛杀其上位者,其恶之大,实令人发指。此等行为,不仅破坏秩序,更是对他人生命权利的极度不尊重。然而,若君主专事姑息养奸,则必招来更大的忧患。上下皆以先发制人为目标,非出于相保共利之计,而是短视的、自私的行为,必将带来长久的灾难与不安。
盖古时治国,必遵礼法。如晋国文公城濮之战,见其师中长有序,知其可用;今唐治军忽视礼义,使士卒凌驾偏裨之上,偏裨又凌驾将帅,则将帅之凌天子,自然之势也。由此导致祸乱频发,兵戈不息,百姓流离失所,无所控诉。历经二百余年后,宋受命,太祖始制定军法,使军职有序继承,稍有违犯者皆伏斧质。因此上下有秩,令行禁止,四方之敌不敢轻进,无思不服,天下渐得安宁,百姓得以生育繁衍至今,均因治军以礼所致。岂非远虑深谋?
本篇通过探讨古代军事制度和治国策略,强调了“赏罚分明”的重要性。同时,指出了当权者如果只图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考虑,将会给国家带来极大的危害。文章最后以“礼”为基石,阐述了良好的军队纪律和治理对于国家的安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