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浙江浦江人,名丁,以字行。
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
书成,授国子学录,历礼部主事、太常司丞。
刘基尝告太祖,孟兼文章,仅次于宋濂及基。
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惩治奸猾,令相牵引,每事辄株连数十人,吏民皆畏。
擢山东按察司副使,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孟兼轻侮之。
印告太祖,太祖怒而杀之。
有《白石山房逸稿》。

生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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