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寺钟鸣后,溪桥雨合时。
杖藜能过我,酌酒更论诗。
意作匆匆别,仍愆得得期。
近知疏问讯,不那费怀思。

第一首

野寺钟鸣后,溪桥雨合时。

杖藜能过我,酌酒更论诗。

意作匆匆别,仍愆得得期。

近知疏问讯,不那费怀思。

注释:在野外寺庙里听到钟声响起之后,又赶上细雨连绵之时。拄着拐杖能够从我这里走过,还倒上一杯酒与我谈论诗歌。因为匆匆离去而意气匆匆地告别,仍然未能按时到达。现在知道她对我十分疏远,不再给我问讯了,使我不能不思念。

赏析:

这是一首送别诗。全诗四句,可分为三组。第一组(一、二句),写与友人相遇的地点和时间;第二组(三四句),写友人离别时的情态及诗人内心的感受;第三组(五六句),写友人离去的原因及诗人的情怀。全诗构思精巧,语言自然流畅,情真意切,是一首成功的送别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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