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多论以屋,畜多论以谷。
我独何为者,个个数修竹。
竹个虽不多,是亦我所欲。
于以盗之防,盗防宁此足。

【注释】

竹隐:《论语》中子贡问曰:“冉有为人,何如?”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又为之恭俭礼义也,可以为君子矣。”孔子称赞的“恭俭礼义”就是《礼记·乐记》所说的“安徐而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这里用竹隐来比喻自己。竹数三首:杜甫《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是一首七律,题为《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这首诗描写了作者在韦左丞家的所见所闻所感,反映了唐肃宗时期农村安定的生活和人民对劳动的热爱。诗中写到了“田家”、“桑麻”等,可见诗人是到田家去了。但诗人不是单纯地描绘田园风光,而是着重写了主人的情意。他写到了“故人”,说明与主人有深厚的情谊。他写到了“鸡黍”,说明主人热情好客、生活朴素。他写到了“桑麻”,说明主人勤劳善良、热爱劳动。他写到了“场圃”,说明主人善于经营,有经济头脑。他写到了“菊花”,说明主人爱好自然、崇尚清雅。诗人以“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起兴,然后通过“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来具体描写主人的盛情款待以及他们之间的亲切关系。诗人在这里并没有描写主人家的具体情况,只是通过“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两句勾勒出了农家的环境。接着写到“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这两句诗既写出了诗人被主人的热情所感动,同时也表现出了诗人对农村生活的赞美之情。最后写到“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两句诗既表现了诗人对农村生活的喜爱,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敬意。整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情感真挚热烈,给人以清新脱俗的感觉。

检校竹:指查核竹木,比喻审查。竹数三首:即《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的第三首。这首诗是杜甫在长安时所作。当时他与韦左丞是好友。韦左丞在长安任县令期间,勤政爱民,深得百姓的拥戴。韦左丞去世后,杜甫十分感慨,作此诗以悼念。

【赏析】

此诗是杜甫在长安时所作。当时他与韦左丞是好友。韦左丞在长安任县令期间,勤政爱民,深得百姓的拥戴。韦左丞去世后,杜甫十分感慨,作此诗以悼念。

第一句“钱多论以屋,畜多论以谷”,是说钱财多了,就要盖房子;牲畜多了,就要种粮食。这里运用了反语手法,意思是说钱不够买房子或牲畜,所以不能盖房子或养牲畜,这就表明了杜甫并不看重物质享受,也不贪慕富贵荣华。

第二句“我独何为者,个个数修竹”。这是说,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只不过是一个喜欢修竹的人罢了!这一句是对前一句的回答,也是全诗的关键所在。从表面上看,杜甫是在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实际上,他是在表达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他不愿意为了物质享受去追求荣华富贵,不愿意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更不愿意为了个人的地位和权力而去攀附权贵。这种追求精神境界、注重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正是杜甫一生的写照。

第三句“竹个虽不多,是亦我所欲”,意思是说竹子虽然不多,但它毕竟是我的最爱啊!这是对第二句的进一步阐释。他认为竹子虽然数量不多,但他却非常喜欢它。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竹子本身,更是因为他喜欢竹子所代表的精神品质。他欣赏竹子的高洁、坚韧、虚心、谦逊等品质,这些品质使他感到愉悦和满足。

最后一句“于以盗之防,盗防宁此足”,意思是说,怎么能够防止盗贼呢?只要能够做到不盗窃就行了。这又是对前一句话的补充和升华。他主张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一些表面的办法来应付。他认为只要能够做到不盗窃就可以了,这样就能够真正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尊严不受侵害。

这首诗主要表达了杜甫对于财富的看法和对于人生的追求。他认为不应该为了物质享受而放弃精神上的追求,更不应该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他也强调了精神修养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才能够真正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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