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一字,众祸之门。
杀人放火,活捉生擒。
不是今日枢要,亦非上古典刑。
与贼过梯了也,攻墙割壁何人。

【译文】

知道一字,就是众祸之门。

杀人放火,活捉生擒。

不是枢要之人,也不是上古典刑。

与贼过梯,攻墙割壁,何人能行?

【注释】
知之:指懂得刑法的人。枢要:要害之处。上古:古代。

【赏析】
这首诗是一首关于刑法警示的诗。它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告诫人们:如果知道了刑法的奥秘,就会成为众人的祸患。因为一旦掌握了法律的秘密,就可能会滥用权力,伤害他人。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不要随意触犯法律。在这首诗中,诗人用生动的比喻和形象的描绘,表达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社会公正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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