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据令而行,者僧分疏不下。
雪窦不曾与人葛藤,径山道得也得也。
【注释】
偈颂十八首 其十一:此诗为雪窦禅师在杭州灵隐寺所作的一首偈颂。
雪峰据令而行,者僧分疏不下。
雪峰据令而行:雪窦禅师认为,“雪峰据令”是佛祖释迦牟尼的教诲。
者僧分疏不下:者僧即指当时灵隐寺的和尚们,他们对此偈的解释不能超越佛祖的教义。
雪窦不曾与人葛藤:雪窦禅师说,自己从来不与人纠缠不清。
径山道得也得也:径山和尚能够领悟到雪窦禅师的真意。
赏析:这是一首关于禅宗公案的诗。雪窦禅师在这首偈颂中,表达了他对于禅宗公案的态度。他认为,禅宗公案是佛祖释迦牟尼的教诲,是不可超越的真理。而其他僧人对此的争论和解释,并不能超越佛祖的教义。雪窦禅师主张,修行人应该直截了当地领悟佛陀的教法,不应对其他说法进行争辩。这首诗反映了雪窦禅师的禅学思想,即禅宗的“不立文字”,强调直接领悟佛陀的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