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闻子声,不见子形,忒煞分明。
只得其体,不得其用,可煞现成。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苏轼的一首诗《偈颂一百二十三首 其四十三》。下面是对这首诗逐句释义:
只闻子声,不见子形,忒煞分明。
这句诗表达了诗人对于某种声音或行为的感知,但无法直接看到或感受到具体的形象或实体。这里的“子声”和“子形”分别代指的是声音和形象。诗人通过这句话强调了声音和形象之间的差异,即虽然声音可以被听见,但并不能直接看到其形象;同样,尽管可以感知到某种行为的存在,但也无法直接看到或感受到这种行为的具体形态。这种表达方式使得诗歌具有了更深的含义和内涵。
只得其体,不得其用,可煞现成。
这句诗进一步强调了声音和形象、行为和效果之间的差异。这里的“其体”表示的是声音或行为的外在表现,而“其用”则是指其内在的价值或意义。诗人通过这句话表达了一种观点: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听觉来感知某种声音或行为,但它并不一定能够反映出其真正的意义或价值;同样,尽管我们可以通过视觉来感知某种形象,但它也不一定能够展现出其真正的意义或价值。这种表达方式使得诗歌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启示。
这首诗通过对声音、形象和行为的描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并通过这种区别引发读者对于生活、哲学和人生价值观的思考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