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诫。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唯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爱问文中子、韩退之。 先生曰:“退之,文人之雄耳;文中子,贤儒也。后人徒以文词之故,推尊退之,其实退之去文中子远甚。” 爱问:“何以有拟经之失?” 先生曰:“拟经恐未可尽非。且说后世儒者著述之意与拟经如何?” 爱曰:“世儒著述,近名之意不无,然期以明道;拟经纯若为名。” 先生曰:“著述以明道,亦何所效法?” 曰:“孔子删述《六经》以明道也。” 先生曰:“然则拟经独非效法孔子乎?”
爱问:“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以先生‘精一’之训推之,此语似有弊。” 先生曰:“然。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语若分析,而意实得之。今曰道心为生,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
爱问:“先生以‘博文’为‘约礼’功夫,深思之,未能得,略请开示。” 先生曰:“‘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要此心纯是天理,须就理之发见处用功。如发见于事亲时,就在事亲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事君时,就在事君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富贵贫贱时,就在处富贵贫贱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患难夷狄时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
先生又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
爱问:“昨闻先生‘止至善’之教,已觉功夫有用力处,但与朱子‘格物’之训,思之终不能合。” 先生曰:“‘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 爱曰:“昨以先生之教推之‘格物’之说,似亦见得大略。但朱子之训,其于《书》之‘精一’,《论语》之‘博约’,《孟子》之‘尽心知性’,皆有所证据,以是未能释然。” 先生曰:“子夏笃信圣人,曾子反求诸己。笃信固亦是,然不如反求之切
爱因未会先生“知行合一”之训,与宗贤、唯贤往复辩论,未能决,以问于先生。 先生曰:“试举看。” 爱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 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