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宪
陈廷宪,清嘉庆八年至十年间(1803~1805)任澎湖海防通判。 〖编者按:蒋镛《澎湖续编》〈官师〉记:「陈廷宪:嘉庆八年(1803)九月初七日到任,十年六月十五日卸事。 」林豪《澎湖厅志》〈职官〉记:「陈廷宪,八年七月任,以能诗称。 」〗(许俊雅撰) 生卒年:?-
清代陈廷宪《澎湖杂咏》释义
【注释】: 1. 澎湖杂咏:指《澎湖杂咏》。 2. 为避尘埃:为躲避灰尘。 3. 黄尘:这里代指海上的浮尘。 4. 登岸:到达岸上。 5. 风波满目:眼前所见尽是波涛汹涌、风起浪涌的景象。 6. 惊沙:被风吹来的沙滩上的尘土。 7. 乱打人:把人打得东倒西歪。 8. “海中依旧有黄尘”:指尽管远离陆地,但海边仍然可以看到漂浮着的黄尘。 9. “才登岸又被”:刚刚上岸,却又被风吹来的泥沙打到了身上
澎湖杂咏
为避尘埃到海滨,海中依旧有黄尘。 风波满眼才登岸,又被惊沙乱打人。
陈廷宪
陈廷宪,清嘉庆八年至十年间(1803~1805)任澎湖海防通判。 〖编者按:蒋镛《澎湖续编》〈官师〉记:「陈廷宪:嘉庆八年(1803)九月初七日到任,十年六月十五日卸事。 」林豪《澎湖厅志》〈职官〉记:「陈廷宪,八年七月任,以能诗称。 」〗(许俊雅撰) 生卒年:?-